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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事業編制“補貼”企業,地方是否“濫用權力”?
在市場經濟下,地方政府以事業編制這種國家體制資源“補貼”企業發展,是否屬于公私不分、權力濫用?算不算新式的“吃空餉”行為?
“這也是窮急了眼的辦法,是無奈之選。”張世清承認,“我們這種辦法,說白了,就是財政出錢給企業補貼。我是冒著天大的風險,來推動這一新舉措。”
近年來,為推動經濟發展,寧津縣相關部門多次到企業調研。“反映最多的就是人才問題,許多企業都反映留不住人,讓政府幫忙想辦法。”張世清說。
山東良星種業有限公司是當地的高新技術企業,年銷售收入7000多萬元。因為企業招不來人才,前幾年一度準備遷走。公司董事長劉俊升說:“為了留住人才,我都幫著他們找對象,給他們操辦婚禮,但最后還是沒能留住。招來的十幾個本科生全都走了。”
對此,張世清表示,近幾年縣人事局每年為企業新招大學生四五十人,但目前只留下了六七人。“90%以上流失了。主要原因是寧津地處偏遠,經濟欠發達,企業規模小,工資水平不高,沒有吸引力。”
“大學畢業生看重事業編制,那就給他們事業編制。”張世清說。 “雙薪雙管”的重要意義在于解決了畢業生的“心態”問題。劉俊升認為:“光靠企業,解決不了大學生的身份需求。企業寧可多交稅,或通過其他渠道把這部分錢加倍返還給政府。”
張世清給記者算了一筆賬,去年招了34個人,每個人每月發放的財政工資只有1130元,一年還不到50萬元,相當于政府拿50萬元來幫助企業解決人才問題,“還是很劃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