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7日電(朱旭 韓永先)在國際金融危機沖擊的背景下,去年我國經濟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成績,前三季度國內生產總值同比分別增長6.1%、7.9%和8.9%。當前經濟增長主要靠政府投資和政策推動,而民間投資相對不足。在保增長、保就業、保民生的過程中,政府投資和民間投資二者不可偏廢,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和經濟活力有賴于積極的民間投資和充分的市場機制。如何擴大民間投資成為今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關注的焦點,民建中央提交了關于應對金融危機積極擴大民間投資的提案,建議采取六方面措施積極擴大民間投資。
民建中央認為,當前在擴大民間投資領域尚存在一些障礙:首先,市場準入存在障礙,民間投資領域受限。民營經濟在高回報率的壟斷行業、社會事業、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等領域存在“玻璃門”、“彈簧門”等市場準入障礙,而傳統競爭性行業已處于產能過剩狀態,民間資本缺乏有效投資領域。而在國家新增的4萬億投資項目中,很多中小企業也難以從中獲益;其次,金融體系仍不健全,投融資渠道不暢。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民營企業存在“重大輕小”的“規模歧視”和“重公輕私”的“所有制歧視”,而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尚未健全,這使得民間資本難以轉化為民間投資,也使得民營企業缺乏資金支持。據中央政策研究室統計表明,在去年上半年7.37萬億元的貸款中,小企業貸款僅占貸款總額的8.5%;再者,創業活動不足,民間投資缺乏載體。調查顯示,城市居民有10萬元錢愿意創業的不到5%,大學生畢業創業的不到1%。由于居民創業意愿低、社會創業服務不足、創業者資金和能力存在瓶頸,使得中國創業活動不足;第四,缺乏有效的財稅政策扶持,民間投資激勵不足。民間投資在審批、財稅、土地、外貿等方面待遇不公,稅外負擔較重。根據全國工商聯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民營企業在投資過程中經常遇到土地使用、融資困難、審批程序復雜等一系列障礙;第五,市場需求不足,民間投資缺乏動力。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統計,發達國家最終消費支出占GDP的比例平均在80%左右,發展中國家平均約70%。而2008年我國消費率僅為48.6%。而據海關總署統計,盡管去年12月我國出口增速由負轉正,但從全年來看,出口同比仍下降16%。內外需不足,將會導致產品滯銷、投資回報減少和投資積極性降低;最后,投資服務體系不完善,投資環境不優。目前,民間投資存在監管多、服務少的問題,缺乏政府產業政策支持和投資信息指導,商會和行業協會對民間投資的支持作用不夠,同時缺乏系統、專業的社會中介服務,民間投資風險較大。
為此,民建中央建議采取六方面措施積極擴大民間投資:第一是加快壟斷行業改革,降低民間投資市場準入門檻,拓寬民間投資領域,保障不同市場主體的平等競爭,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新興產業。當前,應給予民間投資法律上的平等保護,保障民間投資在經濟上實現平等競爭,推進民營企業與其他所有制企業在投資審批、土地、外貿、財稅扶持方面待遇公平化。應深化壟斷行業改革,逐步消除行政性壁壘,通過監管體制及監管方式改革、資本多元化的改造、可競爭性環節的分離,加快重點壟斷行業的開放。積極引導民間資本進入新能源、環保產業、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新興產業,以多種形式參與公共服務、社會事業、公用設施等領域建設。根據基礎設施項目盈利程度,有針對性地采取特許經營、公私合營、建設移交等方式,吸引民資投入。根據社會事業項目的公益性和市場化程度的不同,積極探索財政貸款貼息、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方式,吸引社會資金參與。
第二是通過擴大內需特別是刺激消費帶動民間投資,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力度,積極開拓民間投資的國內市場需求。一是穩定就業,深化收入分配體制、社會保障體制和教育醫療衛生體制等方面的改革,為居民消費持續增長奠定堅實基礎;二是通過財政稅收手段,直接刺激消費增長。如增加公共產品供給、加強對低收入階層的轉移支付、改革優化個人所得稅稅收制度等,刺激消費需求;三是推動城市居民消費升級,有效啟動農村消費市場。應積極推動城鎮化進程,大力發展縣域經濟,鼓勵變農民消費為市民消費。優化消費環境,完善促進消費綜合措施;四是發展個人消費信貸,鼓勵消費信貸產品創新,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汽車、住房、教育等消費信貸的增長點;五是強化對中小企業的政府采購,盡快制定出臺《中小企業政府采購管理辦法》,鼓勵政府投資向扶持中小企業傾斜,以財政手段擴大中小企業內需市場。應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細化政府采購,將采購項目按大小進行劃分,小項目統一劃歸中小企業,大項目也可考慮在分割為若干小項目后,轉包給中小企業。
第三是鼓勵和引導中小金融機構發展,拓展民間儲蓄轉化為投資的渠道,切實解決中小民企融資難問題。有統計顯示,我國民間資金目前約有46萬億元,包括20萬億元個人儲蓄和26萬億元企業和社會資本。積極發展支持民間投資的多層次資本市場,為民間資金提供投資渠道,對于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應大力發展風險投資和私募股權基金,支持創新型中小企業提升競爭力。應高度關注信貸結構和資金流向,優先保障中小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創新投融資模式,發展公共投資基金,通過政府資金的杠桿作用,吸收民間資本參與。應放松金融管制,引入民營機制,引導民間非正規金融發展中小民營金融機構,用草根金融支持草根經濟。
第四是積極鼓勵創業活動,完善創業服務體系,加強創業培訓指導和各類創業孵化器建設,以創業活躍民間投資。當前,要利用危機倒逼機制,積極引導形成新一輪創業潮,鼓勵返鄉農民工創業。大力弘揚創業文化,增強輿論支持,宣傳“創業致富”觀念,推動實施“創業富民”戰略。通過提升創業教育地位、改進創業教學內容和模式等措施,加強高校創業教育,提升大學畢業生創業意愿和技能。要構建創業服務網絡系統,提供有針對性的、有效率的創業服務。政府應加強創業基地、科技孵化器等創業集群建設,集聚社會資本,形成創業集群效應,降低創業風險,提高創業成功率。
第五是加大初創企業和微型企業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力度,構建扶持民間投資的財稅支持體系。對國家鼓勵發展領域和地區的民間投資項目,通過補助、減免稅、貼息貸款等優惠政策加以支持。加大對企業轉型升級、設備更新和技術研發的財稅支持,通過設備投資抵免、虧損抵免、再投資退稅、加速折舊、貼息貸款等手段,鼓勵企業積極增加研發和設備投資。對于創業階段的企業,可規定在一定期限內實行優惠稅率或者免稅政策,或者采用“先征后返”的辦法;也可以在一定期限內對新創企業提供用地、廠房租賃、用電和用水方面的政策支持。
第六是健全民間投資服務體系,建立專業化的投資服務機構,優化投資環境,依托各類開發區建設各種民營經濟集聚區。應簡化審批程序,加強政府對民間投資的支持和服務。建立社會化投資服務體系,推進專業化的投資服務機構的建立,完善民間投資的管理決策、營銷策劃、投資咨詢和審核報批等方面的綜合服務,充分發揮專業化的市場中介服務組織的積極作用。構建包括政策信息、技術信息、市場信息在內的綜合性投資信息網,篩選和儲備投資項目,為全社會提供準確、充分的投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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