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廣告是提升媒體形象、企業形象最好的載體。《辦法》專門規定,播出機構每套節目每日公益廣告播出時長不得少于商業廣告時長的3%。其中,廣播電臺在11點至13點之間、電視臺在19點至21點之間的公益廣告播出數量不得少于4條(次)。
為了尊重公眾生活習慣,《辦法》還特別規定電影、電視劇劇場或節(欄)目不得以治療皮膚病、癲癇、痔瘡、腳氣、婦科、生殖泌尿系統等疾病的藥品或者醫療機構作冠名,公眾用餐時間也不得播出此類廣告。
與《暫行辦法》相比,《辦法》還新增了保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條例,明確指出在中小學生假期和未成年人相對集中的收聽、收視時段,或者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傳播對象的頻率、頻道、節(欄)目中,不得播出不適宜未成年人收聽、收視的商業廣告。“特別需要強調的是,酒類商業廣告也不允許在以未成年人為主要傳播對象的頻率、頻道、節(欄)目中播出。”
強化監督處罰
情節嚴重將采取退出機制,暫停商業廣告甚至關停頻率頻道
目前,廣播電視違法違規廣告清理整治工作仍然艱巨:虛假違法廣告尚未杜絕;部分內容低俗的廣告屢禁不止;內容夸大、夸張的電視購物短片廣告數量較多,占廣播電視投訴總額的七成以上。
為加強廣告監督管理工作,《辦法》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在對廣播電視廣告違法行為作出處理決定后5個工作日內,應當將處理情況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廣播影視行政部門備案。
針對目前醫療用品和金融理財產品等廣告監督管理中存在的問題,《辦法》明確規定藥品、醫療器械、醫療、食品、化妝品、農藥、獸藥、金融理財等須經有關行政部門審批的商業廣告,播出機構在播出前應當嚴格審驗,不得播出未經審批、材料不全或者與審批通過內容不一致的商業廣告。
《辦法》還強調,制作和播出藥品、醫療器械、醫療和健康資訊類廣告需要聘請醫學專家作為嘉賓的,播出機構應核驗嘉賓的醫療執業證書、工作證、職稱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并在廣告中據實提示,不得聘請無有關專業資質的人員擔當嘉賓。
任謙介紹,商業廣告播出時長、影視劇插播廣告、電視購物廣告、名人作療效證明的醫藥廣告等將成為今年的監管重點。對查出的問題,廣電總局將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和規定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將采取退出機制,暫停商業廣告甚至關停頻率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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