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第十二次黨代會強調,解決好"三農"問題是全省工作的重中之重,并提出了今后五年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指導思想、奮斗目標和主要任務。筆者根據省黨代會的精神,對浙江新農村建設的經驗和問題作些分析,以期為各地推進新農村建設提供借鑒和參考。
一、新農村建設中的既有經驗
黨政主導與市場運作結合。在新農村建設中,浙江地方黨委和政府明確把自己定位于組織協調、規劃引導和政策支持等方面。各級黨委和政府根據本地的自然條件、資源稟賦、經濟發展水平,統籌規劃,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努力為當地新農村建設提供良好的制度環境和政策環境。但政府的主導作用不能違背市場經濟原則。由市場來激活農村各種生產要素與實現資源最優配置,不僅可以形成其與政府功能互補的格局,又能發揮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浙江一些地方比較成功的做法是:對于符合產業規劃的私人產品項目,完全由企業和農民按照市場化方式運作;對于社會效益大而經濟效益小或者沒有直接經濟效益的建設項目,對承擔項目單位實行財政補貼;對于具有社會效益并有潛在經濟效益的項目,前期由政府、村集體、村民和社會投資,后期再把潛在的經濟效益轉化為現實的經濟效益,用之補償前期投資。政府主導與市場運作相結合,可以取得良好的資源配置效果。
激發農民與社會各方參與。農民是新農村建設主體,也是新農村受益主體,農民參與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新農村建設的效果和目標實現。浙江新農村建設的經驗之一,就是堅持農民自愿為原則,新農村建設的目標、舉措都尊重農民的意愿,新農村建設的內容也反映農民的要求,并通過宣傳、教育、培訓等多種形式提高農民的主體意識和整體素質,從而激發農民對新農村建設的積極性,提升農民新農村建設的能力和水平。但僅僅依靠農民自身是很難完成新農村建設任務的,因此,各地在新農村建設中普遍鼓勵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和社會各界廣泛幫扶支援,充分調動各方面的支農積極性。工商企業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作用,不僅是增加對農村投入,而且有助于工農關系和城鄉關系轉型,推進城鄉融合。高等院校和科研單位與地方合作建設新農村,有利于推進農村科技創新和人才培養。當地部隊駐軍與地方攜手共建新農村,既能推進新農村建設,又能密切當地軍政軍民關系。
以工業化推進新農村建設。新農村建設的核心是生產發展,而生產發展需要依靠農村生產力的提高,工業化則是推動農村生產力發展的動力。浙江在推進農村生產力發展中的一條重要經驗是充分發揮工業化生產方式對農業的改造,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努力運用現代科學技術發展生態農業,提高農業綜合經濟效益,推進農業增長方式由粗放數量增長型向數量與質量兼顧并以質量為主的集約增長方式轉變。浙江以工業化推動新農村建設中還成功地發揮了產業集群的作用。大量農民集聚于某一地理區位內,共同生產經營某一個或某一類產品,大家分工協作,有實力的興辦企業,實力較小的從事家庭作坊式生產。產業集群的發展既推進了農業產業化,也推動了農村人口的職業轉移和空間轉移,解決了大量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出路。由此還增加了常年固定在土地上的農民的人均土地擁有量,為農業集約化、規模化創造了條件。
以城鎮帶動鄉村經濟發展。縣域經濟是城鄉經濟的結合部,縣城和中小鎮是以城帶鄉的主要載體,縣域經濟的發展水平決定新農村的建設水平。浙江新農村建設之所以走在前列,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始終堅持統籌城鄉發展,做好工業強縣的文章,壯大縣域經濟實力,夯實"工業反哺農業、縣城支持農村"的基礎。浙江縣域經濟的強大,不僅表現在擁有占全國近1/3的百強縣,更重要的是縣級黨委和政府具有較大的經濟、行政管理權限。例如,浙江長期堅持"省管縣"的財政管理體制,有效地避免了"市管縣"財政管理體制下偏重于發展地級市的傾向,加大了縣級政府支援新農村建設的實力。隨著縣域經濟的發展壯大,縣城與中心鎮的規模也不斷擴大,對周邊鄉村經濟發展形成了越來越強的輻射作用。以縣城和中心鎮為依托,不僅增強了二、三產業對農業的帶動作用,推進了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也發揮了城鎮經濟對新農村建設的推動作用。
以體制機制創新改善二元結構。近年來,浙江通過深化農村綜合改革,逐漸形成了統籌城鄉發展的新機制,城鄉二元結構有了比較明顯的改善。首先,通過改革戶籍管理制度和統籌城鄉就業制度,在相當程度上消除了妨礙生產要素向城市積聚的弊端,促使城鄉勞動者、資金、物資能夠按照市場經濟規律調配組合;其次,逐步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取消了農業稅,增加了財政支農資金,強化了鄉鎮和村級組織運轉的資金保障機制,努力為新農村建設提供財力支持;其三,改革和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公共衛生服務體系、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以及統籌城鄉文化體系,加大城鄉基礎設施建設,使城鄉二元經濟社會結構得到了較大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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