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八日電 中國財政部有關負責人今天在此間表示,中國將從四個方面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利益。即,依法提高征地補償標準、增強補償費用發放透明度、改革征地補償費發放方式、建立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制度。
他表示,有條件的地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等費用,應當支付給被征地農民的部分,可以根據征地補償方案,直接發放給被征地農民,減少中間環節,防止被截留、擠占和挪用。
該負責人指出,過去,一些地方在征地過程中,沒有注意保障被征地農民利益,引發了不必要的矛盾。有的地方壓低征地補償標準,被征地農民失地后的生活水平出現大幅下降;有的地方征地補償費用沒有完全落實,出現拖欠、擠占被征地農民補償費等情況,被征地農民群體上訪事件頻發。
長期以來,中國土地出讓收入主要用于城市建設和土地開發,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欠賬過多。這位負責人強調,今年,中國逐步提高這部分收入用于農業土地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比重,土地出讓收入重點向新農村建設傾斜。以此,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和居住環境,提高農民的生活質量和水平。(記者趙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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