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登記辦法》(征求意見稿)起草完成,預售房可以登記
我國商品房產權登記領域正醞釀一次巨大的變革,“一房多售”、“共有物業的登記”等困擾行業的問題將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建設部剛剛發布的公告稱,依據《物權法》的有關條款制定的《房屋登記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經起草完成,開始向社會各界征求意見。
《房屋登記辦法》將統一和規范全國各地的房屋登記行為。
預售房可以登記
“預告登記”制將會給國內的期房銷售帶來“轉折性的變化”。據業內人士分析,對于購買期房的消費者來說,取得房屋權屬證明之前往往存在權屬的真空期。在這一過渡階段,對購房者的權益進行確認,將從根本上解決“一房多售”的問題,防止開發商在“真空期”再次售房或者進行房產抵押的行為。
在現行的房屋銷售制度下,大部分的房屋買賣是從期房開始的。去年,記者在對廣西北海的房產投資糾紛進行連續報道時發現,在一個樓盤中,竟有多名上海投資者發現所購預售房有兩個以上的買主。同樣的“一房兩售”和“一房多售”事件在國內的房地產市場經常出現。由于購房者無法登記期房的產權,糾紛發生后,購房者常常成為最大的受害方。
《房屋登記辦法》使期房產權登記成為可能,期房購買者的權益得到了保護。根據草案第五章的有關規定,當事人有房屋所有權轉讓或抵押、預購商品房或預購商品房抵押時,都可以約定向登記機構申請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后,未經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書面同意,登記機構不得辦理對該現房或正在建造的房屋的處分登記。
按照草案,如果已有預告登記約定,但開發商拒絕辦理預告登記的,預購人可以單方申請預告登記。辦理預告登記后,當事人可以在三個月內向登記機構申請房屋權屬登記。如果符合條件的,登記機構應按預告登記的內容辦理相應的權屬登記。
共有產權有明確規定
車庫、會所等小區共有部分的產權、共有產權房分割問題都是目前房產登記領域爭論的焦點。
針對小區共有部分的登記問題,《房屋登記辦法》明確規定,申請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應當將建筑區劃內的公共場所、物業服務用房、依法可以登記的公用設施以及其他共有部分一并申請登記,登記機構在登記簿上予以記載,但不發房屋權屬證書。
對于同一套房產有多個權利人共同擁有的情況,如果登記簿已經記載了共有人不得分割共有房屋的約定時,部分共有人提起房屋分割轉移登記申請的,登記機關不予辦理。共有人如果要分割房屋,需有重大理由或共同共有人喪失共有基礎,共有人還應當提交相應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明和書面同意文件。
除此以外,《房屋登記辦法》還對很多房產登記的細節作出了明確的規定。《辦法》要求,房產所有權登記在30個工作日內完成,他項權利登記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預告登記、更正登記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而異議登記、查封登記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林勁榆 實習生楊斯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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