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42044億元,同比增長15.4%,增幅為1997年以來同期最高。
近年來,中央政府將擴大內需作為長期戰略方針,在刺激居民消費、開拓農村市場等方面不遺余力。上述數據讓人眼前一亮:一向委靡不振的消費正在升溫,成為名副其實的“三駕馬車”之一。
然而,仔細分析消費高增長的原因和構成,我們發現,這種高增長的背后存在種種隱憂。
——從消費的源頭收入來看,上半年收入差距擴大的趨勢更加明顯。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表明,上半年城鄉居民收入增速為多年來罕見:全國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10990元,同比增長18.5%;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52元,扣除價格因素后,同比實際增長14.2%;農民人均現金收入2111元,扣除價格因素后,同比實際增長13.3%。
但是,這依然難以掩蓋收入差距進一步擴大的事實:上半年,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與農民人均現金收入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4200元擴大到4941元;全國城鎮國有經濟單位與其他經濟類型單位平均工資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631元擴大到今年的1209元,其他經濟類型單位與集體經濟單位平均工資的差距由去年同期的3599元擴大到今年的4029元。
在上述情況下,收入增長數據用“總體”代表“個體”,以“平均”忽略“低端”,顯然會出現先天性的缺陷。
實際上,我們不難推斷,“平均”收入的高增長主要由“高端”收入人群收入增長拉動的,不能完全反映“低端”收入人群收入增長情況。原因很簡單,相比大多處于完全競爭勞動力市場的低收入人群,工資可獲得壟斷性定價的高收入人群更容易實現收入增長。而收入增長即使達到同樣的幅度,高收入人群對平均收入增量的貢獻也遠遠大于低收入人群。
——從消費的構成來看,上半年消費不平衡的結構性問題更加突出。
上半年,城市與縣及縣以下消費品零售額差距由去年同期的12786億元擴大到15006億元。同時,剔除價格因素后,金銀珠寶類、汽車類、家具類、建筑及裝潢材料類等高檔消費的增速與糧油類、肉禽蛋類、日用品類等普通消費的增速實際上正在進一步拉大。
這意味著,黃金首飾、汽車、高檔家具等所謂“消費升級”產品消費的增長,對總消費的貢獻進一步擴大。
而這些“消費升級”產品,有多少是低收入人群有能力購買的?顯然,高收入人群對消費增長的貢獻遠遠大于低收入人群。
由此看來,消費升溫表象的背后,仍然存在著收入差距擴大的陰影。在看到擴大消費取得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認識到消費結構性增長的隱憂。如果一味陶醉于眼下的消費升溫,不注重提高低收入人群的收入增速,消費的可持續升溫就會成為海市蜃樓。
因此,當務之急,首先應還富于民,將多年來增幅持續快于居民收入增速的財政收入更多地轉移支付給低收入人群;其次應建立最低工資標準持續平穩增長的機制;最后應完善教育、醫療等社會保障體系,從而最終實現消費率的提升和內需的持續擴大。(高建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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