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在進行了調查后,確信固定風電電價過于困難,而招標有助于降低風電成本和價格,且無礙于中國實現風電發展規劃
在9月4日國務院新聞辦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陳德銘表示,中國對風力發電的定價,將繼續采用招標的方式,因為“只有這種方式才能使風力發電的成本和價格逐步降低下來”。
這意味著,風電的定價政策在經過兩年的爭議后,發改委仍然堅持了最初的定價原則。
風電的定價問題,長期以來是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焦點所在,爭議頻頻,主管部門在此問題上也舉棋不定。
2003年,國務院電價改革方案規定,風電暫不參與市場競爭,電量由電網企業按政府定價或招標價格優先購買。發改委則從2003年開始推行風電特許權開發方式,即通過招投標確定風電開發商和上網電價。
2005年11月8日,發改委辦公廳在一份關于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征求意見稿中規定,風電的上網電價將采取固定電價,風電電價由兩部分構成,即以燃煤為參照的標桿電價加每度電0.25元的風電補貼電價。
轉至2006年年初,在正式頒布實施的細則之中,這一規定被改成“風力發電項目的上網電價實行政府指導價,電價標準由國務院主管部門按照招標形成的價格確定”。
然而,在試點招標的過程中,屢屢出現“跳樓價”,這加深了業界對于風電發展前景的擔憂。如華睿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在2003年投中的江蘇如東10萬千瓦風電特許權項目,就出現0.39元/度的低價。中國風能協會秘書長施鵬飛直言,這樣的低價將使整個風電產業陷入虧損,中國也將因此錯過風電發展的機遇。
2006年2月,中國廣東核電集團、華電國際、三峽能源公司均獲批了位于江蘇的風電項目,三家公司獲批的電價為0.487元/度,等同于一年前江蘇東臺特許權招標項目的中標電價。
其時,發改委能源局可再生能源處處長史立山對《財經》表示,三公司拿到的項目,其價格是以前招標形成的價格。至于今后風電產業的發展方向,他指出,“至少近期主要仍用特許權招標的方式進行”。
2007年9月4日,發改委副主任陳德銘重申了國家主管部門堅持招標形成風電價格的決心。陳德銘表示,近年來確實有企業對風電招標的辦法提出了批評,發改委也進行了調查研究和分析。“我們曾經研究過,能不能對風電的電價進行固定,但技術條件告訴我們這是非常困難的,要對離地面70—100米高空的風,365天中每天的風速、風量有一個準確的判斷,并且在10年到20年里判斷準確,以此來定電價,基本上不可能的。中國東南西北的氣候變化差異非常大,西北內地和沿海之間,有時候風量成倍變化,所以目前對風電固定電價,技術上還不具備。”陳德銘說。
陳德銘認為,招標的方式有自己的優勢。“要降低風電價格,就需要用比較先進而又比較便宜的設備。如果完全用國外的昂貴設備,又要降低風電價格,可能是不行的。所以有很多國外的風電大企業已經把他們的設備加工廠搬到中國來了,這也是我希望看到的。”
陳德銘認為,在目前機制下,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中所列出的到2020年實現3000萬千瓦的風力發電的目標,是“可能實現且有余地的”。不過他同時指出,中國的風力發電也面臨一定困難:首先,中國缺少大量的氣象資料和海上的風力資源數據;其次,風力發電中非常需要注意環境保護和電力安全;再次,風力設備的制造和研發也存在一定困難。中國目前能夠生產1.5兆瓦,就是1500萬千瓦的風機。
陳德銘稱,可再生能源發電的價格近期無法完全放開。這是“因為技術發展的限制,目前無論是風電、太陽能發電還是其他可再生能源,它們發電的成本都要比煤發電的成本高得多。如果完全放開的話,結果可能會相反”。(作者:李其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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