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建設部住宅與房地產司司長沈建忠在中國政府網與網民交流時表示,最近出臺的《國務院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將消除“將經適房作為投資工具”的現象。
沈建忠指出,這次國務院層級的文件中明確規定,5年之內不能上市,如上市則政府要回購;5年后可上市,但須向政府補繳土地收益等價款。沈建忠稱目前有的地方已出臺細化后的措施,像杭州政府就規定,經濟適用住房交易的收益55%要交給政府,這就堵塞了一些人利用經濟適用房來進行盈利的口子。
有網民質疑:“政府只想討論低收入戶的住房問題,而把廣大的中等收入人群交給了房地產商,那在目前中國房價已與世界接軌的情況下,如何讓這些中等收入的人群也能買得起商品房?”
對此,沈建忠稱,這次政策出臺,實際上已經考慮到了中等收入或者中等偏下收入群體住房問題的解決。他舉例稱,在土地供應上,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房,包括廉租房、經濟適用房,這些建設用地必須達到70%以上,實際上就是幫助普通居民購房的措施。(記者 張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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