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我國紡織品進出口商會、紡織工業協會、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聯合發文公布了《2008年對歐雙邊監控紡織品出口企業資質標準》,該標準提出六點要求構成了輸歐紡織品企業的門檻,既給近來媒體和業界沸沸揚揚的傳言和爭論一錘定音,也給大部分輸歐紡織品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
這六條資質標準包括:在中國(港、澳、臺地區除外)境內經工商管理部門登記注冊,注冊資本50萬元人民幣(含)以上;從事紡織品出口貿易二年(含)以上;依法納稅的一般納稅人;上年度輸歐紡織品對歐盟出口1萬美元(含)以上;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和規章制度的規定,尤其是在知識產權、環境保護方面連續三年沒有違規行為;符合有關商會、協會的有關行業自律要求。標志著對歐出口T恤衫等八類紡織服裝產品的企業將實行全新的核準制。
值得注意的是,第二條標準規定從事紡織品出口貿易須二年以上,而此前記者獲悉,商務部9日召集八省市紡織系統代表進京召開的研討會中,討論草稿里規定從事紡織品出口貿易須三年以上。
第一紡織網總裁樊敏向上海證券報表示,這只是一個最基本的準入標準,水平很低,照這樣看,對多數企業并沒有什么作用。
“這樣看,大約有近萬家企業符合這個要求”,樊敏說,“很難說這種標準能保證對歐紡織品出口做到有序競爭,但是有總比沒有好。”
他認為,“關鍵在于政府在出現無序競爭時要能夠另外采取有效的手段予以調控。”
商務部前日發布信息顯示,中歐雙方于9月28日就合作建立紡織品雙邊監控體系達成共識:將對T恤衫、套頭衫、褲子等8個類別紡織服裝產品實施雙邊監控,不設數量限制,監控時間從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為止。中方將對上述類別輸歐產品實施出口許可,歐方將實行自動進口許可制度。
業內人士認為,商務部今日在第102屆廣交會上召集紡織出口企業座談,有可能公布2008年1月1日將對輸歐紡織企業開始實行的新監管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