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閘門再次出現了明顯的收緊信號。
從剛剛完成的2007年度報國務院批準的城市建設用地審批結果中,本報發現,2007年度經國務院審批后,各地被核減的申報用地面積占到了全部申報面積的31.81%。這意味著,2007年地方省份計劃中的用地面積被中央政府砍掉了3成多。
目前,需報國務院批準建設用地的城市有涉及84個(包括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口在50萬以上的城市),國務院對其中23個省(區、市)47個城市的申報用地進行了核減,申報的用地總面積和新增建設用地面積分別減少 31.81%和24.56%。
而2006年,同樣報國務院審批的用地計劃指標中,全國共核減不合理用地9.2萬畝,全國批準新增建設用地同比減少15.6%。
與2006年度相比,國務院報批的農用地轉用減少了9.93%,占用耕地減少了17.13%,新增加的建設用地主要是占用了未利用地。
國土資源部在用地批復中明確,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和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住房三類住房用地不得低于居住用地的70%。對廉租住房建設用地實行行政劃撥,在土地供應計劃中要予以優先安排。對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建設項目用地則要嚴格控制。
去年發布的國務院31號文規定,從2007年開始對城市建設用地審批方式進行調整,報批程序由原來的城市一年多次申報,國務院多次審批,調整為以省(區、市)為單位一年一次性申報,國務院一次性審批。
據知情人士透露,今年多數省份下調指標的原因在于,新的審批方式實施第一年,各地用地需求準備不足。
“以前一年報批幾次,現在一年一次,浮動性增大,對各省市國土資源系統參與宏觀調控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今后國土部門對下一年要上的項目要有所預計,而用地單位也需要在用地前的年度把土地利用計劃告訴國土部門。”一位土地研究學者表示。
“核減并不是說明各省沒把好關,而是為了宏觀調控的需要。地方經濟都在經濟高位運行,固定投資過快,對經濟金融都會產生負面影響,有所壓縮也是迫不得已。”據了解,在一些用地緊張地區,“光現有的項目都落不完了,只能一事一報。一般只有重點項目才能落地。”以東部某市為例,省里分配的折抵指標額度只有7000畝左右,但全年全市共計報批的各類建設用地總量達6萬畝。
今年是新的土地審批實施第一年,國土資源部對此開展了多方面的工作。除了縮緊土地供應口子,國土部正在著手對已經獲批的城市用地加強管理。去年,部里出臺了320號文件對具體細節進行了安排,前不久又在寧波開會討論批后執行的問題。
11月9日,國土資源部召開內部會議,研究如何落實城市建設用地“批后監管”,國土部部長徐紹史對批后監管“提出了嚴格要求”。
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徐紹史在此次會議上提出,國土部要在土地供應各環節采取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的監管制度,確定真實的項目用地,要檢查是否按照國家限定用地目錄正常供應出去,是否正常使用,并要向當地土地督察局上報項目備案;省級政府主要領導要對土地投資情況負責,土地閑置要進行相應的處理等等。
另據了解,國土資源部目前正在制定批后監管的具體辦法,并將盡快公布實施。監管內容主要針對城市申報實施方案、省級審核實施方案和城市具體實施征地和供地等環節。將采取用地備案、地方日常性監管和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檢查、國土資源部不定期抽查等監管方式。同時,在進一步總結經驗的基礎上,正著手研究2008年度的用地報批工作。
大范圍核減城市用地面積、加強“批后監管”,顯然也是出于保住18億畝耕地紅線的需要。
雖然原定去年出臺的2006-2020年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依然還在制定過程中,而且國土部對于今年年底前能否出臺尚無把握,但“18億畝”這個沒有回旋余地的“死數”,如同一把懸在國土部頭上的一把達摩克利斯之劍。
近幾年,國土領域大量存在的違法違規用地現象令人觸目驚心。
山西省國土資源廳廳長張懷文在國土部組織的百日執法行動中表示,2005年以來,山西省有以租代征1731件,面積28457畝,實際占用29113畝;未批先占740件,面積44940畝,其中批次用地398件、12378畝,應報國務院審批的35件、19081畝,應報省政府審批的307件、13479畝。
國土部消息人士透露,對每個年度土地供應總量的嚴格控制,是守住紅線的重要一環。因此,也就不難想象土地利用指標的大幅核減了。
除此之外,國土部還在各環節加強了防守力量。在基本農田管理上加以強化,改動基本農田必須報國務院審批,并動用大量土地開發資金,進行土地整理、復墾,提高土地生產力。
此外,還開展了30個省的占補考核機制,從區域、項目上保持占補平衡。此前,不少地方出現了補充耕地生產效率遠低于占用耕地的情況。據悉,國土部現已作好了開展“質量占補”的各項準備工作,今后,補充耕地的質量不好,就要“占一補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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