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由于沒有按規(guī)定自行申報個人所得稅,順義地稅局對24名年所得在12萬元以上的個人依法進行了罰款。順義地稅局昨天透露,這是本市對逾期申報個稅者開出的首批罰單。
順義地稅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這24人中有6人2006年度收入超過了30萬元,最高達38萬元,其他18人2006年度收入在12萬元至30萬元不等。他們以企業(yè)高管為主,涉及物流企業(yè)、航空公司及高校外籍教師等行業(yè)。其中,既有20多歲的年輕人,也有50多歲的中年人,年齡跨度較大。地稅部門對上述未申報行為的罰款額均為200元。
目前,除了極個別高校外籍教師已經(jīng)回國,稅務部門無法聯(lián)系到,其他受罰者均已按規(guī)定繳納了罰款。
地稅部門表示,依法申報個稅是納稅人的義務,不按規(guī)定進行申報是違法行為。本市其它各區(qū)縣地稅局也正在對相關人員展開處罰。(記者趙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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