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市發[2007]3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林)廳(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今年中央1號文件關于啟動農村信息化示范工程的要求,我部于4月份發出了《關于開展全國農村信息化示范工作的通知》(農市發[2007]8號),在各單位自愿申請的基礎上,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我部研究確定了100個示范單位。示范類型包括信息服務型(55個)、技術應用型(9個)、網絡建設型(14個)、資源整合型(6個)和整體推進型(16個)。現公布名單(名單見附件)。
各示范單位要按照統一部署,進一步增強農業信息服務意識,完善服務手段,提高服務質量,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以良好的示范效應推動我國農業和農村信息化建設,更好地服務億萬農民。
各地農業部門要將農村信息化示范工程作為當前推進農業和農村信息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工作,在當地政府統一領導下,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大力推進。對各示范單位,要加強指導,創造條件積極予以扶持,確保示范工作健康發展。
我部將會同各地農業部門加強對示范單位的管理和指導,及時總結、推廣各地、各示范單位的先進經驗,以示范促發展,以示范帶動面上的工作,努力提高我國農業和農村信息化水平。
農 業 部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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