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網站發出了《關于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項目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下文簡稱“通知”),鼓勵符合條件的大陸企業前往臺灣投資。這是大陸相關部門公布的首個關于“陸資入臺”的正式文件。
此前,兩岸投資處于“單向或有限的雙向狀態”,臺商投資大陸已近30年,截至今年10月底,大陸方面累計批準臺商投資項目77000多個,而大陸企業在臺灣投資設點的卻屈指可數。
此次《通知》的公布,有學者預期,未來的一段時間內將會有更多的大陸企業登陸臺灣,兩岸或將開啟雙向投資的大門。
發改委國臺辦負責審批
兩岸在實現“大三通”后,雙向投資已成為當前兩岸經貿往來的熱點話題。
臺灣本身已是一個較為成熟的經濟體,島內2300萬人口,2007年人均GDP已達到17000美元,具備了相當的購買力和消費力,對于大陸部分產業和企業也具有很強的吸引力。產業機構上,兩岸在農業、電子信息、生物、石油化工、能源、環境保護、現代服務業等多個領域均可實現優勢互補。
兩岸投資呈現不對稱發展態勢,基本上還處于單向或有限的雙向狀態,一直呈現“只有臺商到大陸投資而大陸企業不能赴臺投資的單向投資格局”。對此,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李非認為“還有不小的提升空間”。
此次,大陸相關部門出臺的《通知》中明確提出,“鼓勵大陸企業積極穩妥地赴臺灣地區投資。大陸企業赴臺灣地區投資,應遵循互利共贏和市場經濟原則。”
并且強調要“遵守當地有關規定,保障員工合法權益,注重保護生態環境,善盡必要的社會責任。”
“強調陸資企業入島需要擔負社會責任,類似的規定在以往大陸涉臺經貿政策中還比較少見,顯示了相關部門預期未來陸資企業大規模入島后可能出現的一些情況,也表明了決策層對于這個問題的重視與審慎。”有涉臺學者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通知》還明確了陸資申請入島的管理部門,即國家發改委和國臺辦。
具體的申辦程序為:企業申請時,需先向注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提出項目申請報告,經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同級臺辦初審后上報。中央管理企業可直接向國家發展改革委提交項目申請報告。
“發改委在大陸地位舉足輕重,臺辦和發改委兩家一起來審核項目,可以提高企業在整個申請過程中的效率,有利于陸資企業入島投資。”上述專家表示。
長效投資保障機制亟待建立
綜觀十余年來兩岸間投資的發展歷程,臺灣方面設置政策壁壘任意干擾經貿往來是一個核心的問題。
以服務業入島為例:2002年,臺灣“陸委會”雖開放了陸資入臺從事服務業,但在公布的開放大陸企業赴臺從事服務業投資清單中,將利益較大行業都排除在外,對大陸開放的服務業不是冷門行業,就是競爭激烈、利潤極為微薄的行業,或者是高度要求有地緣或人緣關系的行業。
聯想集團副總裁杜建華在兩岸經貿文化論壇上表示,2005年,聯想并購IBM的PCD業務,接管在臺灣的分公司,但當時臺灣有關部門用了半年時間審批,最后才以“特例”的形式獲得通過。
截至2007年,聯想每年在臺灣銷售筆記本電腦產品約5萬臺,市場占有率約為5%-6%,總排名第四。但是受制于“中國制造”的身份,至今臺灣島內各級政府采購這一塊都不把聯想的產品納入到采購清單中。
“其實,全球筆記本電腦超過80%由臺灣廠商代工于大陸生產,各部門采購若仍然對此設限,不符合實際情況。”杜建華表示。
杜建華建議,希望臺灣主管經濟部門加強對外說明開放陸資來臺投資的立場,并協調相關單位分清“陸資/外資”差異。
“從長遠利益出發,要實現大陸資本入島投資順暢、可行,就必須構建兩岸經濟合作機制以保障雙方的投資利益。”李非表示。
中國國民黨國政研究基金會顧問李允杰也持相同看法,他認為,陸資入島的配套措施需要明確規范,并建議將“兩岸投資保障協議”納入下一次兩岸兩會協商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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