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簡要介紹《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談判過程?
答:2006年11月,胡錦濤主席訪問巴基斯坦期間,我國與巴基斯坦簽署了《中巴自由貿易協定》(主要包括貨物貿易和投資合作),并宣布啟動服務貿易協定談判。此后,兩國按照全面均衡、互利共贏的談判原則,歷經兩年五輪談判,于2008年12月就服務貿易協定內容和服務部門開放具體承諾表達成一致,圓滿結束談判。2009年2月21日,在戴秉國國務委員和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的共同見證下,商務部副部長陳健與巴基斯坦駐華大使馬蘇德?汗分別代表兩國政府在武漢簽署了《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作為扎爾達里總統此次訪華的重要經貿成果。
問:請簡要介紹《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的主要內容?協定什么時候生效實施?
答:《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是中巴兩國在WTO承諾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服務市場、促進服務業交流和合作、處理服務貿易相關問題的法律文件。協定包括正文的25個條款和2個附件。正文分為定義和范圍、義務和紀律、具體承諾、其他條款等4大部分。兩個附件分別為中方和巴方的服務開放具體承諾表。在雙方履行國內相關程序后,協定有望于2009年上半年內生效實施。
問:《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做出了什么樣的開放承諾?兩國服務提供者從中能夠得到什么好處?
答:《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是迄今中巴兩國各自對外國開放程度最高、內容最為全面的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兩國將在各自對WTO承諾的基礎上,相互進一步開放服務市場,提供市場準入機會和優惠待遇,為兩國服務提供者加強合作和交流創造更好的條件。具體而言:
按照WTO《服務貿易總協定》的服務部門分類,在全部12個主要服務部門中,巴方在11個主要部門的102個分部門對中國服務提供者進一步開放,其中新開放56個服務部門和分部門,具體包括:第一,對建筑、電信、金融、分銷、醫療、環境、旅游、運輸、研發、計算機教育等眾多服務部門和分部門擴大開放,大幅減少對外資的股比限制(從原來的外資股比不得超過40%至51%,提高到允許中資占股60%至99.99%);第二,在56個服務部門和分部門提供市場準入,包括新開放分銷、教育、環境、運輸、娛樂文化和體育等5個主要服務部門,以及新開放快遞、法律、會計和簿記、建筑設計、獸醫、助產士和護士護理、計算機及其辦公設備維修、干租、印刷出版、農用設備等眾多服務分部門;第三,根據具體情況,同意在外資股比方面給予中國服務提供者更加優惠的待遇,特別是在快遞、電信、旅游三個服務部門視情允許獨資;第四,在人員流動方面提供更加寬松和便利的條件。
中方則在對WTO承諾基礎上,在6個主要服務部門的28個分部門對巴方服務提供者進一步開放,具體包括采礦、研發、環保、醫院、旅游、體育、交通、翻譯、房地產、計算機、市場調研、管理咨詢、印刷出版、建筑物清潔、人員提供和安排服務等。詳情可登錄“中國自由貿易區服務網”(fta.mofcom.gov.cn)查詢。
問:《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對正在建設的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帶來什么樣的影響?
答:巴基斯坦是我國的“好鄰居、好朋友、好伙伴、好兄弟”,兩國友誼源遠流長。近年來,中巴自貿區建設始終受到兩國領導人的關心和支持,從而為兩國的自貿區談判創造了良好的政治環境。自2003年以來,中巴自貿區建設不斷深化,一年邁上一個新臺階:2003年11月簽署優惠貿易安排;2004年10月啟動自貿區聯合研究;2005年4月簽署自貿協定早期收獲協議;2006年11月簽署自貿協定,于2007年7月順利實施;2008年10月簽署自貿協定補充議定書,以促進投資合作;2008年12月結束服務貿易協定談判。
《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將使兩國建成一個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投資等內容全面的自貿區。協定的實施,將使兩國相互進一步開放服務市場,增進服務業優勢互補,提升國際競爭力,改善貿易投資環境,從而為兩國共同應對世界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共同發展,深化全天候、全方位友誼奠定更加堅實的基礎。
問:《中巴自由貿易協定》已于2007年7月起實施。請簡要介紹協定的基本情況和實施效果?
答:2006年11月,在胡錦濤主席和巴基斯坦前總統穆沙拉夫的見證下,兩國政府簽署了《中巴自由貿易協定》,主要包括貨物貿易和投資內容。協定于2007年7月順利實施。根據協定,雙方對全部貨物產品分兩個階段實施降稅。第一階段在協定生效后5年內,雙方對占各自稅目總數85%的產品按照不同的幅度實施降稅,其中35%的產品關稅在3年內降至零。第二階段從協定生效第六年開始,雙方將在對以往情況審評的基礎上,對各自產品進一步降稅。目標是力爭在不太長的時間內,使各自零關稅產品占稅號和貿易量的比例均達到90%。協定實施以來,雙邊貿易發展順利,經濟合作持續深化,企業聯系不斷加強,人民生活日漸受益,政治關系日益密切,兩國從真正意義上實現了互利共贏、共同發展。
2008年10月,在胡錦濤主席和巴基斯坦總統扎爾達里的共同見證下,兩國政府再次簽署《中巴自貿協定補充議定書》。雙方同意在中巴自貿區框架下,對巴境內“海爾-魯巴經濟區”等中巴投資區生產的貨物以及雙方有出口興趣的貨物,優先考慮削減或消除關稅。巴方還專門給予中巴投資區12條優惠政策,作為補充議定書的附件。補充議定書的簽署和實施,將加快包括“海爾-魯巴經濟區”在內的中巴投資區建設,吸引更多企業入區設廠。我們相信,此次《中巴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的簽署和實施,將使兩國經貿關系更上一層樓,進一步拓展合作內容,提升合作水平。
問:請簡要介紹目前中國自貿區建設總體上取得了哪些進展?
答:為順應全球區域經濟一體化迅猛發展的新形勢,自2003年以來,我國積極推進自貿區建設進程。在黨的十七大報告中,胡錦濤總書記明確提出“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目前,我國正與五大洲的31個國家和地區建設14個自貿區,其中已生效的自貿協定有7個,實施情況良好。主要包括:
亞洲:擴大內地對香港、澳門開放,簽署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及5個補充協議;與東盟簽署自貿區《貨物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完成投資談判;與巴基斯坦簽署《自貿協定》和《服務貿易協定》;與新加坡簽署《自貿協定》;推進與海灣合作委員會(包括沙特阿拉伯、科威特、阿聯酋、阿曼、卡塔爾和巴林6國)的自貿談判;拉美:與智利簽署《自貿協定》和《自貿區服務貿易協定》,正開展投資談判;與秘魯結束自貿談判;推進與哥斯達黎加的自貿談判;南太平洋地區:與新西蘭簽署《自貿協定》;推進與澳大利亞的自貿談判;歐洲:推進與冰島、挪威的自貿談判;非洲:與南部非洲關稅同盟啟動了自貿談判。此外,完成了與印度的區域貿易安排聯合研究,正在開展與韓國的自貿區聯合研究,推進《亞太貿易協定》第四輪談判,2009年下半年將啟動與瑞士的自貿區聯合研究。
通過相互降低和取消關稅,進一步開放服務和投資領域,自貿區可以帶來貿易和投資機會,降低生產和交易成本,擴大企業利潤,增加消費者選擇,從而實現互利共贏和共同發展。因此,今后中國將在繼續參與WTO多哈回合談判的同時,以更積極的姿態推進自貿區建設,為世界經濟、貿易、投資的繁榮與發展做出更大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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