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房地產中介機構的經紀人員如果不足4人,將無法在房管部門登記備案,獲得正規的資質。北京市建委昨天(29日)發布了《關于加強北京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管理的通知》,從7月1日起正式實施。
市建委要求,凡在北京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的機構,要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所在地的區縣房管部門申請辦理備案。
備案后,房地產經紀機構和經紀人員的基本情況將被記入北京房地產經紀信用檔案系統,并通過“北京市建設網”和“北京市房地產交易管理網”向社會進行公示。(記者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