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7日從工業和信息部了解到,為引導企業加強節能技術開發以及節能汽車的生產,今后汽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財稅政策掛鉤,油耗高的汽車生產企業將被征收重稅。
日前,在工信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共同出席的會議上,通過了《第三階段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標準草案,并啟動了與標準掛鉤的財稅政策的研究。
具體內容是,對達到國家標準的汽車產品,納稅人執行標準的納稅稅率;對優于國家標準的汽車產品,按等級調減納稅稅率;對低于國家標準的汽車產品,按等級提高納稅稅率。另一方面,將建立與車輛燃料經濟性掛鉤的懲罰性特別目的稅:對不達標車輛給予懲罰性的稅收,在交納了相應的罰款后準予生產和進口,以及上牌和注冊使用。
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這種目的稅是為了在不增加國家財政支出的情況下,很好地解決節能降耗目標實現與市場需求之間一些難以協調的矛盾”。
目前,歐盟已形成了乘用車二氧化碳排放/油耗法規體系、基于乘用車燃料消耗量的財稅政策、油耗標識的三大控制乘用車二氧化碳排放的支柱政策,“限值標準+財稅政策”已成為汽車發達國家通行且有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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