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道 “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央編辦相關負責人昨日接受采訪時表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不能畢其功于一役”。他還透露“對重點行業問題和社會熱點問題,允許地方因地制宜設置機構”。
各地均有“省管縣”設想
據介紹,全國30個省(區、市)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已獲中央批準,全國共減少廳局級機構80多個。目前省級政府機構改革已基本結束。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該負責人表示,今年下半年,各地將繼續探索“省直管縣”體制改革。他透露,各省份均在改革方案中提出了探索省直接管理縣體制的設想。“我們在東中西部有代表性的省份確定了幾個試點,加強對相關問題的研究”。
有網友關心“在機構調整中富余人員怎么安排”,負責人指出,這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要求各省區市都將不突破中央下達的行政編制總額作為一項硬任務加以貫徹落實。新組建的部門,所需編制都在省級行政編制內調劑解決;其他一些部門隨著職能的增減和劃轉,在不突破省級行政編制總數的前提下,編制要相應作動態調整。
負責人還表示,今年下半年,要對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展開督查,中央編辦對各地在這輪政府機構改革中落實“行政機構不得突破限額、行政編制不得突破總量”的情況、在鄉鎮機構改革中確保機構編制和實有人員只減不增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地方機構改革有自主空間
有網友問:中央是否可以給各地相應的自主權,讓他們結合實際進行機構調整?
負責人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文件在具體措施上給地方留出了較大空間。對能源管理、金融、安全生產等一些重點行業問題和社會熱點問題,允許地方因地制宜設置機構。
負責人舉例說,有10個省提出設置能源管理機構,18個省提出設置金融管理機構。山西將煤炭工業廳、海南將旅游發展委員會作為組成部門等等,我們都給予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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