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8月4日電(俞瑋袁韻)2009年7月31日,備受關注的深圳市政府機構改革正式啟動,目標是力爭兩個月內基本完成。此次改革力度大、精簡機構多、涉及面廣,其意義不僅是為全國城市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探路,也標志著我國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正在如火如荼地向縱深推進。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共進行了四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從去年9月開始的第五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既是在以往改革基礎上的繼續和深化,也呈現出了新的亮點。尤其值得關注的是,各地都把探索大部門體制、綜合設置機構作為重點。截至目前,全國各地共減少廳局級機構80多個,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向前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現在,省級政府機構改革已基本結束。市縣政府機構改革爭取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中央編辦相關負責人4日接受新華網專訪時表示,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牽一發而動全身”,必須充分考慮到經濟社會發展中面臨的諸多困難和潛在風險,循序漸進,不畢其功于一役。今年下半年,各地將繼續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探索“大部門”和“省直管縣”體制改革,并完善有關管理體制。同時,中央編辦也將對各地進展進行督查,使改革真正落到實處。
鳥瞰深圳經濟特區(2008年7月1日攝)。新華社發
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三大亮點
問:我國新一輪地方政府機構改革的方向和亮點是什么?
答:這次地方政府機構改革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圍繞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總體目標,結合各地實際,以轉變職能為核心,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著重理順職責關系,明確和強化責任,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完善體制機制,推進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能。
我認為這輪改革主要有三大亮點:一是切實推進政府職能轉變;二是探索職能有機統一的大部門體制;三是完善有關管理體制。
問:各地是如何在改革中推進地方政府職能轉變?
答:首先,加快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不該由政府管理的事項轉移出去,進一步下放管理權限,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少行政許可,從制度上更好地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更好地發揮公民和社會組織在社會公共事務管理中的作用。
其次,在全面履行職責的基礎上,突出地方各層級政府履行職責的重點,以更加有效地貫徹實施中央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加強對本地區經濟社會事務的統籌協調,更加注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著力解決民生問題,強化執行和執法監管職責,增強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能力。
再次,改進直接面向基層和群眾的“窗口”機構的服務與管理,健全辦事制度和程序,公開辦事依據,簡化辦事流程,轉變管理方式和工作作風,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不少地方實行“首問負責制”、“一站式服務”等辦法,提高了服務效率,受到了群眾的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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