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實習記者董長青)今后單位在年底給員工發“雙薪”的時候,多出來的一個月工資將與當月工資合并后計征個人所得稅,國家稅務總局昨天發布《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廢止了將多出來的一個月工資單獨計征個稅的計稅方法。
稅總在2002年發布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里指出,個人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上述“雙薪”所得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應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納稅,但如果納稅人取得“雙薪”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應以“雙薪”所得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減除800元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稅總在新通知里廢除了上述“雙薪制”的計稅方法,對此,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表示,這意味著,個人所取得的多出來的一個月工資將與當月工資合并后計征個稅,而不是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劉桓認為,新辦法對普通百姓影響不大,但如果是一些收入高的個人來說,合并后適用的稅率可能會提高,比如從10%調到15%,這樣也許會造成個人所得稅小幅增加。
轉讓離婚析產房可申請免稅
國家稅務總局昨天發布《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對于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通過離婚析產的方式分割房屋產權是夫妻雙方對共同共有財產的處置,個人因離婚辦理房屋產權過戶手續,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析產又稱財產分析,是指財產共有人通過協議的方式,根據一定的標準,將共同財產予以分割,而分屬各共有人所有。析產一般發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離婚時對財產的處理中。
通知還稱,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允許扣除其相應的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后,余額按照規定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其相應的財產原值,為房屋初次購置全部原值和相關稅費之和乘以轉讓者占房屋所有權的比例。個人轉讓離婚析產房屋所取得的收入,符合家庭生活自用五年以上唯一住房的,可以申請免征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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