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九月十六日電 國家統計局在十六日發布的新中國六十年系列報告中說,自二00三年以來,中國自貿區建設從無到有,迄今已與亞洲、大洋洲、拉美、歐洲、非洲的二十九個國家和地區建設十二個自貿區,涵蓋二00八年中國外貿總額的四分之一以上。
進入新千年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深入發展的同時,區域經濟一體化迅猛發展,以自由貿易區為主要形式的區域貿易安排不斷涌現。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中國-東盟自貿區,中國-智利自貿區,中國-巴基斯坦自貿區,中國-新西蘭自貿區等等,促進了雙邊與多邊貿易的大幅度增長。
同時,中國與海灣合作委員會(簡稱海合會,包括沙特、阿曼、阿聯酋、卡塔爾、科威特和巴林六國)、澳大利亞、新加坡、冰島、秘魯等的談判也在積極推進之中。
報告同時稱,中國去年前十位最大的貿易伙伴依次為:歐盟、美國、日本、東盟、香港、韓國、臺灣、德國、澳大利亞和俄羅斯,對這十個國家和地區的雙邊貿易額合計占中國進出口總值的百分之七十八點四。
中國的出口總值二00七年和二00八年上升到全球第二。但報告坦承,中國雖然已成為貿易大國,但是距離貿易強國還有很長的路,轉變經濟增長方式,提高對外貿易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將是一項長期而重要的任務。
國家統計局:對外貿易飛速發展
新中國成立60年,特別是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實現了從封閉半封閉經濟到全方位開放的偉大歷史轉折,對外貿易取得了輝煌的成就。對外貿易領域從貨物到服務不斷拓展,規模從小到大不斷擴大,質量從低到高不斷提升。經過六十年的艱苦奮斗,今天的中國以更加開放的心態、更加自信的步伐融入世界經濟的大潮之中,以貿易大國的英姿屹立于世界經濟舞臺。
新中國對外貿易的發展歷程
建國六十年來,中國對外貿易經歷了兩次巨大的歷史性變化:一是新中國成立后,確立了社會主義獨立自主的對外貿易體系。二是改革開放以來,對外貿易作為對外開放基本國策的重要內容,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與此相適應,中國的對外貿易體制,也經歷了形成發展與改革創新兩個完全不同的階段。
一、高度集中統一的經營體制
1949-1978年,根據我國國情并借鑒原蘇聯經驗,建立了高度集中統一的外貿經營管理體制,國家集外貿經營、管理于一體,統負盈虧。具體來說,根據1949年9月通過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中“實行對外貿易的管制,并采取保護貿易政策”的規定,我國確定了“獨立自主、集中統一”的外貿工作原則和方針。1950年12月,政務院頒布了《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貿易部頒布了《對外貿易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奠定了中國社會主義對外貿易基礎。1957年對私營進出口企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國的進出口業務全部由國營外貿專業公司壟斷經營,結束了不同所有制企業并存經營的對外貿易格局,建立起高度集中統一、政企合一的外貿體制。進出口嚴格按照國家計劃進行,出口實行收購制,進口實行撥交制,盈虧由國家統負。“文化大革命”期間,對外貿易受到了嚴重干擾和沖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都被視為“管、卡、壓”,受到批判和全面否定。但總體上,進出口貿易仍然在國家的集中安排下,繼續根據國家計劃的要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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