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全文)] [九大措施(受益股一覽)][產能過剩和庫存壓力 鋼價二次探底(鋼材報告全文)]
●鋼鐵:不再核準和支持單純新建、擴建產能的鋼鐵項目
●水泥: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
●平板玻璃: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產能時間表
●煤化工:今后三年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項目
●多晶硅: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
●風電設備: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整機制造廠
昨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國務院轉發各省區市、部委的《關于抑制部分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引導產業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指出,目前我國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風電設備、電解鋁、造船、大豆壓榨等行業的產能過剩矛盾十分突出,為鞏固和發展當前經濟企穩向好的勢頭,加快推動結構調整,引導新興產業有序發展,必須盡快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以實現產業的良性發展。
《意見》對上述產業提出了具體的政策導向。
對鋼鐵業,《意見》提出,要充分利用當前市場倒逼機制,在減少或不增加產能的前提下,通過淘汰落后、聯合重組和城市鋼廠搬遷,加快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推動鋼鐵工業實現由大到強的轉變。不再核準和支持單純新建、擴建產能的鋼鐵項目。
對水泥行業,《意見》指出,對2009年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各省(區、市)必須盡快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落后產能時間表。
在平板玻璃行業,對現有在建項目和未開工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對所有擬建的玻璃項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備案。各省(區、市)要制定三年內徹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璃產能時間表。
在煤化工行業,《意見》要求,今后三年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項目,禁止建設不符合《焦化行業準入條件(2008年修訂)》和《電石行業準入條件(2007年修訂)》的焦化、電石項目。
嚴格控制在能源短缺、電價較高的地區新建多晶硅項目,到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
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風電設備整機制造廠,今后將重點支持自主研發2.5兆瓦及以上風電整機和軸承、控制系統等關鍵零部件及產業化示范,完善質量控制體系。
此外,今后三年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擴建電解鋁項目,不再受理新建船塢、船臺項目的申請,暫停審批現有造船企業船塢、船臺的擴建項目。
為實現以上目標,《意見》提出,今后將嚴格市場準入,強化環境監管,并實行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已發放貸款的要采取適當方式予以糾正,同時也不得通過企業債等方式融資。
《意見》還要求地方政府把好土地關、環保關、信貸關,積極促進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的轉變,對違反國家土地、環保法律法規和相關產業政策規定,工作嚴重失職或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影響的行為要進行問責。第一財經日報
國務院:抑制鋼鐵等行業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
國務院日前批轉了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通知,要求各部門針對目前鋼鐵、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風電設備等行業出現的盲目擴張和重復建設傾向,采取措施引導上述產業健康發展。
通知明確了抑制產能過剩和重復建設的政策導向。如鋼鐵業2011年底前要堅決淘汰400立方米及以下高爐、30噸及以下轉爐和電爐;水泥業要嚴格控制新增水泥產能,對9月30日前尚未開工水泥項目一律暫停建設并進行一次認真清理,對不符合原則的項目嚴禁開工建設;平板玻璃業要對現有在建項目和未開工項目進行認真清理,對所有擬建的玻璃項目,各地方一律不得備案;煤化工業今后三年停止審批單純擴大產能的焦炭、電石項目,原則上不再安排新的現代煤化工試點項目;新建多晶硅項目規模必須大于3000噸/年,到2011年前淘汰綜合電耗大于200千瓦時/千克的多晶硅產能;風電設備業原則上不再核準或備案建設新的整機制造廠;此外,今后三年原則上不再核準新建、擴建電解鋁項目,今后三年各級土地、海洋、環保、金融等相關部門不再受理新建船塢、船臺項目的申請,暫停審批現有造船企業船塢、船臺的擴建項目。
通知還明確了相關對策措施。一是嚴格市場準入,盡快修訂發布《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進一步提高鋼鐵、水泥、平板玻璃、傳統煤化工等產業的準入門檻。二是強化環境監管,區域內的鋼鐵、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必須在產業規劃環評通過后才能受理和審批。三是依法依規供地用地,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供地政策、未達到現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或相關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指標要求的項目,一律不批準用地。四是實行有保有控的金融政策,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未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金融機構一律不得發放貸款,已發放貸款的要采取適當方式予以糾正。嚴格發債、資本市場融資審核程序。對不符合重點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以及相關產業政策要求,不按規定程序審批或核準的項目及項目發起人,一律不得通過企業債、項目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換債、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增資擴股等方式進行融資。五是嚴格項目審批管理。各級投資主管部門原則上不再批準擴大產能的項目,不得下放審批權限,嚴禁化整為零、違規審批。嚴格防止各級政府的財政性資金流向產能過剩行業的擴大產能項目。六是做好企業兼并重組工作。七是建立信息發布制度。八是實行問責制。九是深化體制改革。中國證券報 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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