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點名的三大“金控”集團分別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
據證券日報報道,銀監會對銀行的資本充足率狠抓不放、證監會對證券交易時時監控,此次財政部對金融控股集團從嚴要求。各個監管部門的措施都無疑向外界傳遞出一個明確的信號——金融穩定重于泰山。
三大“金控”集團齊被點名
近日財政部發布財金[2009]89號文件,為規范金融控股公司財務行為,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要求中國中信集團公司、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中國光大集團有限公司按照《金融控股公司財務管理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在6個月內予以調整。
《規定》要求,金融控股公司應當按照“依法合規、審慎穩健、盡職高效”的原則,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明確職責,科學決策,規范操作,實現可持續發展。并且,公司應當結合國家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經濟運行情況、資本市場形勢以及公司業務特點和發展需要等,制定整體投資戰略,實現合理布局,堅持以金融業為主。
隨著我國金融市場的不斷發展,金融控股集團似乎是很多大型的金融機構發展的方向。海通證券、交通銀行等都在自己領域之外大拿牌照,其目的很大程度上也在于此。
諸如信托和銀行、銀行和基金、基金和證券,金融業的幾大門類在業務上有著不可分割的關系。如果各行業子公司的控股公司為一家,不但可以形成規模優勢,還可以在內部操作上更靈活。因此建設金融控股公司的誘惑可謂相當之大。但是所存在的問題也隨之而來。
銀河證券首席經濟學家左小蕾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金融控股集團的概念比較大,成立之后可以使企業拓展業務。但是,在成立的過程中,各企業必須明確,自己的優勢在哪里?如果違反了這一原則,不合時宜的去控股,或控股超出自己能力范圍之外的行業,則會適得其反。
同時,左小蕾還認為,對于金融企業來說,業務并非越多越好。將已有的本職工作做好,做強則更為重要。因此她認為財政部此次提出的要求非常具有現實意義。
關注財務細節 “紅線”醒目
此次財政部發布的《規定》不但在工作方針和政策上面給予了金融控股集團以指導,更是在具體財務指標上有了明確的要求。《規定》明確,金融控股公司應當保持債務規模和期限結構合理適當,資產負債率原則上應當保持在60%以下。
金融控股公司雙重杠桿比率,即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凈值與所有者權益之比,原則上應當保持在125%以下。金融控股公司對金融類子公司投資賬面價值應當保持在投資資產賬面價值總額的50%以上。并表金融類子公司匯總資產賬面價值應當保持在金融控股公司匯總資產賬面價值總額的50%以上。除了上述三條赫然醒目的監管“紅線”外《規定》還在一次性投資、一年累計投資等具體的行為規范提出了申報,審批的要求。
可見,此次財政部這中國的錢袋子大管家要狠抓“金控”集團,親自管一管“賬”了。而要求中信、光大在6各月內的予以調整,一方面能在某種程度上給很多走在“金控”這條道路上的金融企業以提醒,強化風險意識;另一方面也給了其他“金控”企業的自我調整以示范。
左小蕾認為,財政部此舉對防范風險和保持金融穩定將會很有作用。目前很多金融企業,包括有些國營企業在主營業務之外從事了太多的其他投資活動。這種哪里利潤高便融資投資那塊的模式,蘊含的風險非常大。因為任何一家企業不可能精通如此多的領域。同時,為了投資那些不熟悉的領域,盲目融資,則很有可能會導致資產負債率的提高。
在國內央企紛紛投資房地產、股市的當下。財政部對“金控”集團專注于金融行業的要求以及對資產負債率的規定,在某種意義上說是有“拋磚引玉”的意味在里頭的。
此外,除了在財務指標上的要求,《規定》還在風險上特別強調要減少“金控”集團內部的關聯性,減少交叉持股,建立隔離機制。
西南財經大學信托與理財研究所的張星對《證券日報》記者稱,金融控股集團的模式,必須特別注意防范風險。因為內部的關聯原因,一家出現問題就會在某種程度上對其他產生影響。如果處理不好,會導致很嚴重的后果。 (張藝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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