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向國家稅務局遞送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偷稅的舉報書,之后,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將起訴狀遞交給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舉報信和起訴狀將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事件再次推到了公眾的眼前。
“滴滴”清脆的短信聲響起,“您號碼為RF620407293CN的郵件于2009年9月17日9點40分已由國家稅務總局簽收”。看到這條短信,王海放下手機,篤定地告訴記者,16號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向國家稅務局舉報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偷稅的舉報信,國家稅務總局已經收到了。
9月23日16點29分,編號為EI615007324CN的快遞件帶著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的民事訴狀發往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王海的訴訟請求是:要求農夫山泉通過發布慈善勸募廣告的媒體公布自2001年起至訴訟時,依照慈善勸募廣告所代理消費者捐款的詳細賬目和使用情況。
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的舉報信和起訴狀將農夫山泉“一分錢捐贈”事件再次推到了公眾的眼前。
王海舉報農夫山泉涉嫌偷稅
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負責人王海認為,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的廣告:“兩塊一根的跳繩,20元一副的球拍,一個像樣的籃球架……從現在起,每喝一瓶農夫山泉,你就為孩子們的渴望捐出了一分錢”和“一瓶水,一分錢。每喝一瓶農夫山泉,你就為水源地的貧困孩子捐出了一分錢。飲水思源,農夫山泉。”均屬于慈善勸募廣告。
這些不同版本的慈善勸募廣告都沒有聲明有效期,也沒有給消費者設定限制性條件,截止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提起舉報之時,被舉報人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仍沒有通過廣告聲明撤銷相關承諾,這就意味著自該廣告發布之日起,任何消費者只要每消費一瓶農夫山泉,被舉報人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就將代理消費者向水源地的貧困孩子捐一分錢。
既然廣告中明確地表示了捐贈主體是消費者,而非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免稅權利也應屬于消費者。但是,據媒體報道,2006年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將宋慶齡基金會為其開具的捐款收據用作免稅依據。因此,王海熱線消費者權益保護網站在舉報信中認為被舉報人農夫山泉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多列支出以欺騙、誘導的方式偷稅。
企業做公益,多是為了獲得良好的社會形象,同時提高品牌在消費者中的口碑,有時,也是為了獲得實實在在的免稅優惠。
勾股傳媒合伙人、資深廣告人杜勇分析說:“公益行為只有為企業帶來有形或無形的利益回報,那么捐贈才能成為一種可持續、可擴散的企業行為。實際上,此類公益行為在大多數情況下僅僅是企業的行銷道具。既然是行銷道具,是商業行為,那么讓最小化的商業成本撬動最大化的預期價值是經濟社會的真理,成本永遠不會是越多越好,打一點擦邊球也無可厚非(當然是不違情違理違法的前提下)。如果反過來,對企業主而言是厚道,對市場部而言則是笨蛋了。”
但杜勇覺得“農夫山泉公司只是代消費者捐贈,免稅也是消費者來免稅……”的觀點有些抬杠,畢竟捐款還是從農夫山泉公司的銷售利潤中拿出來的,那么作為公益行為的組織者或捐贈的執行者,政府和社會都應該相應地給予農夫山泉公司一定的鼓勵,這種鼓勵當然可以是國家免稅政策的傾斜。
“無論是理論層面還是可操作性來說,消費者有必要拿這一分錢去申請辦理免稅么?”他最后反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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