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價改革利好中西部發電企業
近日,多家媒體相繼對電價改革進行了報道,并稱國家發改委、電監會已于日前提出了一份關于加快推進電價改革的文件,該文件剛剛結束內部征求意見的程序,有望于近期出臺。
在電力體制改革的實踐中,有關電價改革的動議和嘗試由來已久。早在2003年7月,國務院就出臺了《電價改革方案》,確定了電價改革的目標、原則及主要改革措施。2004年,又相繼出臺了標桿上網電價政策和煤電價格聯動機制措施,并在2005和2006年實施了兩次煤電聯動。2008年,由于煤炭價格大幅飆升,對發電企業造成了不小的經營壓力,同年7月和8月,國家兩次上調電價,上網電價平均上漲4.14分,部分緩解了煤價大幅上漲導致的電企虧損。但在這兩次調整中,考慮到當時經濟形勢和資產價格的因素,為了避免加劇通脹沖擊,終端銷售電價平均只上漲2.61分,相當在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之間進行了利益轉移。不過,這些電價調整措施并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市場煤和計劃電”的問題,發電企業的燃料成本上升仍然無法通過市場機制進行有效傳導。
市場人士分析,此次電價改革新政將致力于改變上網電價行政主導的現狀,提出競價上網、加快核定輸配電價、銷售電價與上網電價聯動的新的上網電價機制,重點將主要集中在放開電價試點、輸配電價試點、加快推進直購電、扶持新建機組和調整標桿電價等幾個主要方面。
總體而言,通過電價改革,實現競價上網、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定期聯動這一政策,可以有效改變原來僵化固定的產業鏈定價體系,煤電產業鏈條的價格傳導機制將逐步放開,可以使發電企業穩定利潤預期,鼓勵節能降耗和效率提高,對行業的發展具有長遠意義。具體到政策出臺的即期影響效應,可以預期中西部地區火電企業、區域電網公司以及在建項目較多的公司有望在電價調整中直接受益。
首先,按照標桿電價的確定原則,點火差價將對電價的調整方向產生重要影響。根據目前的行業運行數據,東部沿海地區毛利率普遍好于中西部地區公司,因此,市場普遍預期的電價調整會采用“西升東降”平衡方案。據此分析,那些發電資源多分布在西部和中部地區的發電企業可能相應受益。五大發電集團中,雖然資產分布和結構基本平衡,但也各有側重,比較而言,國電電力和大唐發電的發電資產多分布在中西部地區,受益于電價上調的可能性較大,而華能國際和華電國際裝機多分布在東中部地區,受益的可能性相對較小。此外,像國投電力、漳澤電力和通寶能源等裝機多分布在點火價差較低地區的上市公司,可能較大幅度受益于未來的電價調整。
其次,銷售電價有著較強的上調預期,那些具有較強電價成本控制能力的區域電網公司也存在較強的受益預期。對于區域電網企業而言,電力的來源和議價能力將直接決定成本控制的高低。通過網間采購實現對外供電的企業,顯然不存在從銷售電價上調中受益的機會;而那些自發電比例較高或者外購電來自于當地小水電的企業,由于購電成本基本穩定,將較大幅度受益于銷售電價的上調。在滬深兩市上市公司中,明星電力是自發電量比例較大的區域電網企業,西昌電力同樣具有這樣的潛質,而文山電力的電力外購主要來自當地小水電,也具有較強的議價能力。
再次,新政中還給出了扶持新建機組的政策,根據預計,改革方案對2010年及其以后新核準的發電機組所發電量和電價,可由發電企業與電力用戶協商確定,電網企業輸配電價按照比大用戶直購電輸配電價標準降低20%執行,并逐步過渡到按輸配電成本定價。新建機組本身就具有能耗較低的優勢,通過政策的進一步扶持,將有利于提高新機組上網電價,因此對那些具有較多新建機組和在建機組的電力上市公司,其盈利水平的提高就值得期待。
有一點需要提醒,對于電價改革帶來的投資機會,一定程度上還要看投資預期與后續政策的比照,如果政策偏離預期,二級市場上的反應也有可能出現背離政策真實影響效應的情況。另外,在電價改革的具體實踐中,還可能存在著因電價傳導機制的不健全,用于約束電價的相關規定存在著轉化為對電企不利影響的可能。以電價放開試點的最高限價為例,在發電企業燃料價格快速上漲的情況下,可能出于綜合因素的考慮,發電企業難以及時將成本壓力轉移至下游,而當燃料價格不斷下跌時,電價下調可能會相對較為順暢,這種現實操作中的“棘輪效應”也有可能會影響電力企業的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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