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國土部確定在浙江開展農村土地整理改革試點,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將在全省推廣農村集體土地入市。但國土資源部相關人員表示,媒體對“農地入市”解讀有誤,這與商品房價格不構成直接關系。
媒體報道稱,浙江省委副秘書長、省農辦主任夏阿國透露,“最快2010年元旦起,浙江將在全省推廣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并逐步實現與城市國有土地‘同地、同價、同權’的健康流轉模式”。報道進一步分析稱,如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入市,必將大大緩解目前土地供應緊張的局面,地價抬高房價的問題將迎刃而解。
對此,國土資源部土地勘測規劃研究院地價所所長鄒曉云坦言:“這個報道有些曲解,內部也沒有得到這樣的通知”。鄒曉云表示,賦予農民更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政策一直是有的,十七屆三中全會甚至為土地實現市場化流轉奠定了基礎。
實現土地流轉不等于“農地入市”。土地的流轉是按依法自愿有償原則,允許農民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浙江所謂的推廣農村集體土地“入市”,其核心是將來自宅基地置換后騰出來的土地,用作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原有農村土地流轉后,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現代農業,提高土地經營效益。
問題底重點仍在于“吸引社會資本投資現代農業”。并且,宅基地不能進入市場是無疑的。宅基地用作工業用地和商業用地,其限定也非常嚴格。鄒曉云表示,宅基地換出來的僅是一個指標,并且換出來的地必須在指標控制下。如用宅基地換出100畝地,理論上都可做建設用地,但如果里面僅有50畝的用地指標,那也必須按指標執行,不得超出。
中原地產研究中心高級研究經理劉淵也認為,雖然從調控房價角度看,增加土地供應,確實能增加住房供應,從而抑制房價過快上漲。但目前市場上主要問題是,很多土地出讓后很長時間,并未能形成實際供應,而打擊開發商屯地的措施也未有效實施。所以單純增加土地供應,不能抑制房價上漲。財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