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峽工程分樞紐工程、移民工程、輸變電工程三大項。
據國務院三峽建委批準的靜態投資概算,樞紐工程的靜態總投資為500.9億元,移民工程靜態總投資為400億元,輸變電工程靜態總投資為322.74億元(以上均為1993年價格),共計1223.64億元,
國務院三峽建委辦公室綜合司對任星輝的復函稱,截至2009年9月底,三峽樞紐工程累計完成動態投資799.52億元,輸變電工程352.63億元,移民工程711.29億元,共1863.44億元,折合靜態投資1258.16億元,占國家批準投資概算的93.01%。并表示“靜態投資可控制在國家批準的概算之內”。
疑問因此而出現:累計完成并折合為1258.16億元的靜態投資,已超出1223.64億元的靜態投資概算,怎會占靜態投資概算的93.01%?
在工程建設領域,動態、靜態計算復雜,概算調整亦不鮮見。但這些疑問,也只有在相關機構提供完整數據并作具體解釋后才能知曉。
另外,國務院三峽辦有關負責人2009年9月表示,截至2009年6月底,三峽輸變電工程累計完成動態投資358億元。而該辦提供給任星輝的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9月底,輸變電工程累計完成動態投資352.63億元。時間多了三個月,累計完成的動態投資不增反減,也是一個謎。
三峽工程投資有時按三大項目口徑統計,有時則不包括輸變電項目,以不同的口徑公布的這些數據,是造成誤讀的原因之一。樞紐與移民投資由三峽集團(原稱三峽總公司)負責,輸變電則由國家電網公司及其前身負責。
三峽基金是國家同時也是公民投入三峽工程建設的資本金。據《中國三峽建設年鑒(2009)》,截至2008年底,三峽總公司累計籌集工程建設資金2042.30億元,其中三峽基金1070.96億元,由于三峽總公司只是基金使用單位之一,這一數據并非當期基金總支出。
按管理權限,政府性基金收支由財政部掌握。財政部去年和今年公布了預算報告,三峽基金前兩年的執行數與今年的預算數已經公開,但過去每年的收支及累積總收支尚不得而知。
即便了解三大項各自所使用的數據,也不能窺見基金全貌,因其支出不限于這三部分。如國土資源部負責的三峽庫區地質災害治理,投資合計超過100億元。據原三峽總公司總經理陸佑楣介紹,這筆錢從三峽基金里出,但不算進三峽工程投資。
還有其他一些支出項目的傳言,需要得到相關部門的證實或證偽。
1992年12月,財政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于籌集三峽工程建設基金的緊急通知》,規定三峽基金專項用于三峽工程建設,凡未經國務院、財政部批準,將三峽基金挪作他用的,一律按違反財經紀律論處。
目前的情況是,較真的公民或許能通過幾厘、十幾厘的計算,知道自己為三峽工程掏了多少腰包,但這些錢被用到了哪里、收效如何,尚無一個可以公開查閱的賬本。湯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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