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關于玉樹地震抗震救災資金物資跟蹤審計情況公告
(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告)
玉樹地震發生后,審計署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要求,立即部署對民政部等3個中央部門和15個社會組織、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抗震救災資金物資(以下簡稱救災款物)的籌集、撥付、使用和管理情況開展跟蹤審計。本次審計的目標是,促進救災款物按要求及時到位、有效監管和規范使用,不出重大問題,給黨和人民交一本明白賬、放心賬。審計范圍主要是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救災款物和國內國際社會捐贈款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中央紀委、中央抗震救災資金物資監督檢查領導小組《關于認真做好青海玉樹抗震救災監督檢查工作的通知》(中紀發〔2010〕21號)等要求,現將截至5月20日的救災款物審計情況公告如下:
一、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安排救災資金審計情況
截至5月20日,中央及青海省財政共安排抗震救災資金9.05億元,其中:中央財政安排7.92億元,青海省財政安排1.13億元;已用于民政救濟、物資調運、衛生和基礎設施搶修等方面支出3.60億元。尚結存5.45億元。
二、社會捐贈救災款物審計情況
截至5月20日,全國共接收捐贈款物70.44億元(資金64.11億元,物資折款6.33億元),其中:民政部和15個社會組織接收36.71億元(含地方匯繳),已支出4.73億元用于應急搶險。全國尚結存65.71億元,結存的捐贈資金將按捐贈者意愿和災后恢復重建規劃安排使用。
三、審計評價
審計情況表明,有關部門能夠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大力開展抗災救災工作,及時啟動災害應急預案,認真核查災情,積極籌集調撥救災款物,注意加強救災款物管理,建立和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和辦法。總的看,救災資金撥付、使用和物資發放情況較好,在維護社會穩定、安置受災群眾生活和災后恢復重建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本次審計沒有發現中央本級存在違紀違規問題。但民政部公布的全國捐贈款物數與審計結果數存在差異,主要原因是民政部、中國紅十字會總會、中華慈善總會根據“以繳代統”的要求,按實際匯繳到賬的金額來統計捐款總額,公布的數據中未包含各地尚未匯繳到賬的捐款數,而審計結果是按全國實際接收的捐贈數來統計的。民政部已要求各地民政部門、紅十字會、慈善會及時匯繳捐贈款項,捐款正在陸續匯繳中。
關于青海省的抗震救災款物審計結果將由青海省審計廳另行公告。
審計署將繼續對玉樹地震抗震救災款物進行跟蹤審計,并適時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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