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23時40分報道,今年以來我國14省市區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今年以來隨著江蘇省在全國率先確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隨后,浙江、廣東、福建、上海、天津、山西、山東等地陸續調整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幅度都在10%以上,一些省份超過20%。那么這一輪上調是基于什么原因呢,上調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越高越好呢?對企業將會產生什么影響?詳細情況,連線新聞編輯田娜。
主持人:2010年以來我國14省市區陸續上調最低工資標準,而且幅度很大,那么這一輪上調是基于什么原因呢?
田娜:應該說一方面是財政有余力。因為2008年末以來,全球經濟遭受金融危機的嚴重沖擊,當時中國也不例外。為了減輕企業負擔,更好地應對金融危機,在2009年國家暫停上調最低工資。而隨著經濟的企穩回升,各地又加快了上調最低工資標準的步伐。
另一方面是招工難,2010年年初中國沿海地區出現了用人短缺現象,之前在沿海發達地區打工的農民工朋友紛紛表示,出去打工和在老家省城打工掙得差不多。上調最低工資標準也是提高農民工待遇,留下農民工的一種手段。
主持人:那么各地具體上調幅度如何?
田娜:我們來分別看一下:2010年7月1日起,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從每月800元上調至960元。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每小時9.6元提高到每小時11元。上漲兩成。
天津市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820元調整為每月920元。小時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每人每小時7.8元調整為每人每小時8.8元。
上海最高,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從960元上調為1120元,小時最低工資標準從8元調整為9元。
山西最低工資標準,最高上調幅度達18%,其中煤礦井下從業人員月最低工資標準為 1600元和1400元。
主持人:上調工資標準,許多人會有這樣的疑問:調最低工資標準,是不是越高越好呢?對企業將會產生什么影響?
田娜:最低工資是不是越高越好,這個問題值得討論。據人社部勞動工資研究所所長蘇海南認為,最低工資標準要兩面看。如果提高得過慢過少,會影響低收入勞動者及其家庭的基本生活水平,甚至出現用人短缺。
但如果提高得過快過多,則會加重企業負擔,可能導致企業裁員,從而不利于穩定和擴大就業;如果上調幅度超出當地經濟承受能力,還會影響地區經濟的穩定發展;如果調整過于頻繁,則會干擾市場的正常運行等。因此,對于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必須適時適度。
主持人:有了最低工資標準,企業老板是不是可以拿來當標準工資,而不再為員工加薪呢?
企業老板會不會拿最低工資當做標準工資,應該說還是有制約因素的;目前,國家正在大力推進工資正常增長機制的建立,這一機制的核心是建立以勞資雙方平等協商為基礎的職工工資“共決”機制,工資集體協商即其中主要方面。建立起一種企業職工工資隨經濟效益提高及其他有關因素變化而相應協調、合理、持續增長的制度化的運行方式。
主持人:說到工資集體協商,我們知道,最近一段時間,在收入分配上面,與多省上調最低工資標準同樣人們的一個話題“工資集體協商”。請介紹一下這方面的情況。
田娜:“工資集體協商”也被稱為“談判工資”,指的是在由職工代表與企業代表就企業內部工資分配制度、工資分配形式、工資收入水平等事項進行平等協商,在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工資協議的行為。用句通俗的話就是:“我的工資我做主”。
今天(9日)來自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最新消息,到目前為止,全國已有13個省下發文件,推動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工作;有23個省人大制定“集體合同規定”或“集體合同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起草修訂的《工資條例》將在年內出臺,全社會呼喚已久的工資協商制度、同工同酬等保障勞動者權益的條款將被納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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