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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題
地方將面臨直接債務管理挑戰
在地方融資平臺風險隱憂尚未消除的背景下,地方政府自主發行債券后如何應對債務管理的全新命題備受關注。
楊志勇表示,對于地方來說,將直面發債規模選擇、進行發債組織、事后償還等種種債務管理問題及與此相關的各種問題,比如獲準自行發債后,對地方政府透明度提出了較高要求,需要其加快構建地方政府財務報告體系。
賈康認為,地方政府自行發債是一個新的機制,其發展方向是逐漸置換和替代那種不夠規范的地方融資平臺的隱性負債,現在這個地方公債就應該有一套制度和規則,一定要更清晰、透明地按照規則接受應有的約束,走全套的程序,實行全程的監督。
對于中央有關主管部門來說,時紅秀提出,必須規定的一點是,不允許任何地方政府使用一般性財政收入作為抵押進行舉債。
此外,楊志勇還認為,應注意到債券期限結構仍有尚待完善之處,現階段中國地方債務總量雖然沒有問題,但是其期限與其現階段項目時長并不匹配,因此,在債券期限上應考慮搭配一些中長期的類型。
對 于 地 方 公 債 試 點 的 發 展 趨勢,普遍認為,一個必然發展趨勢應該是繼續擴大試點。不過,也有專家提醒說,在試點階段還需進一步理清思路、理順相關機制。
“雖然說這次試點邁出了實質性的一步,但是我們還需要討論一些問題。”時紅秀說,雖然現在允許地方發債,但是我們仍然沒有真正按照市場機制處理問題。現在允許省級政府進行發債,實際上是中央政府與省級政府之間的審批權的轉移,并不是發債主體、發債責任的轉移以及資本市場規則的使用。省級政府并不擁有國有土地真正的產權,只有審批權。所以這只做到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審批權的轉移,沒有做到通過項目收益、通過債券收益安全性的角度來設立此制度,因此,從債券安全角度進行設置的話,應允許城市政府用項目的收 益 , 作 為 穩 定 的 還 款 、 付 息 來源,并按照市場機制原則進行信息披露,讓投資者自主選擇。
再者,必須要考慮舉債主體有無破產的可能性,我們知道,在資本市場融資,最大的壓力約束就是融資主體破產清算。地方政府作為舉債主體,如果他自身沒有破產的壓力,這對于一個國家資本市場建設并不是一件好事。在試點之初,這些問題必須在原則上做出考慮,因此,主動試點的方向是對的,但在全國范圍內鋪開應謹慎考慮。(記者王濤 梁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