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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促進稀土利用與環境協調發展
近年來,出于保護環境的需要,中國不斷加強、完善對高能耗、高污染、資源性產品和相關行業的管理。在稀土領域,國家更是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促進稀土開發利用與生態環境的協調發展,絕不以犧牲環境為代價換取稀土行業的發展。
加強對稀土行業的環境管理和相應的法規建設,是促進稀土利用與生態環境協調發展的重要保障。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制定了《環境保護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十余部環境保護類法律,建立起環境影響評價、污染物總量控制、限期治理等制度。國家頒布實施了《土地復墾條例》,全面落實土地復墾義務,要求實現礦山邊開采、邊保護、邊復墾,修復礦山生態環境。從“十一五”規劃(2006—2010年)開始,國家將節能減排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目標,把降低能源消耗強度、降低化學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作為約束性指標,“十二五”規劃(2011—2015年)又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納入約束性指標。為進一步加強稀土行業的生態環境保護,2011年國家頒布實施《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明確了稀土生產企業氨氮、化學需氧量、磷、氟、釷、重金屬及二氧化硫、氯氣、顆粒物等污染物的排放限值。目前,中國正在研究建立稀土行業環境風險評估制度。
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是稀土開發利用中保護好環境的關鍵。近年來,國家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新建、擴建、改建稀土項目必須對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作出分析、預測和評估,并提出預防和減輕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未通過環評不得實施。執行“三同時”制度,稀土建設項目環保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并經環保部門驗收后同時投入使用。執行排污許可制度和《稀土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稀土企業應事先取得環保部門的許可,根據排放標準規定的濃度、數量和方式等實現達標排放,禁止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擅自排放。執行強制淘汰制度,禁止采用離子型稀土礦堆浸、池浸選礦工藝,禁止開發獨居石單一礦種,禁止采用嚴重污染環境和破壞生態的工藝,從源頭防止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近年來,國家更加嚴格地執行稀土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制度,督促稀土開采企業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與恢復的經濟責任,逐步建立礦山環境治理和生態恢復責任機制。
開展稀土行業的環境專項整治。在專項整治中,各級政府明確要求,現有稀土企業必須加快環保設施建設并達標排放,實施清潔生產,否則依法停產,限期整改仍未達標的企業要堅決取締。從2011年開始,國家對全部稀土礦山、冶煉分離、金屬生產企業開展了環保核查工作,嚴肅查處稀土企業污染環境的行為,已先后公布了兩批共56家符合環保要求的企業名單,促使稀土行業、企業投入40多億元人民幣進行環保整治和技術升級,稀土行業的環保水平得到明顯提高。對環境污染嚴重、環境安全隱患突出、群眾反映強烈、不符合環保法律法規要求的企業,采取掛牌督辦、限期治理等措施依法處罰。各級政府對于歷史上形成的生態環境破壞、尾礦和廢渣污染等問題,將投入資金進行專項治理。
五、推進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
中國把提高稀土的科學開發和應用技術水平放在重要位置,著力營造政策環境,加快推進稀土技術進步和產業升級,努力破解資源、環境瓶頸制約,為稀土可持續發展提供技術支撐。
國家鼓勵稀土行業的技術創新。在《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稀土技術被列為重點支持方向。國家支持稀土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產業關鍵技術研發與推廣應用,推動建立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積極開發環境友好、先進適用的稀土開采技術,復雜地質條件高效采礦技術,共伴生資源綜合回收技術,提高資源采收率和循環利用水平。大力組織研發低碳低鹽排放、超高純產品制備、膜分離、伴生釷資源回收和利用、尾氣氟硫回收處理、化工原料循環利用、生產自動控制等先進技術,實現稀土高效清潔冶煉分離。引導稀土生產應用企業、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大力開發稀土深加工和新材料應用技術。大力培養稀土科技人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和技術標準建設,為稀土技術發展創造良好條件。
近年來,國家加快推進企業技術改造。推動利用原地浸礦等高效綠色采選礦技術和先進設備改造現有稀土礦山,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生態修復、環境保護和安全生產水平,建設完善專用尾礦堆存和處理設施,加強尾礦保護與利用。鼓勵利用無氨氮冶煉分離、聯動萃取分離等先進技術和裝備改造現有稀土冶煉分離生產線,降低化工材料消耗和“三廢”排放。采用新型低排放、低能耗技術和設備改造稀土金屬冶煉企業,提高生產效率和產品質量,降低能耗、物耗。加快淘汰氨皂化分離、氯化物電解、濕法制備氟化稀土等落后工藝和生產能力。支持企業將技術改造與兼并重組、淘汰落后產能相結合,加快推進落后企業關停并轉。
調整優化產業結構是促進稀土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的重要內容。中國政府嚴格控制稀土冶煉分離總量,除國家批準的兼并重組、優化布局項目外,停止核準新建稀土冶煉分離項目,禁止現有稀土冶煉分離項目擴大生產規模。堅決制止違規項目建設,對越權審批、違規建設的,依法追究相關單位和負責人責任。調整稀土加工產品結構,控制稀土在低端領域的過度消費,壓縮檔次低、稀土消耗量大的加工產品產量,順應國際稀土科技和產業發展趨勢,鼓勵發展高技術含量、高附加值的稀土應用產業。加快發展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發光材料、儲氫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新材料和器件,推動稀土材料在信息、新能源、節能、環保、醫療等領域的應用。鼓勵企業加強管理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加快產業升級,培育形成資源節約、環境友好、集約發展、積極履行社會責任的現代化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