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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政策措施分工表
國務院
2014年7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政 策 措 施 分 工 表
序號 |
工作任務 |
負責部門 |
1 | 進一步放開生產性服務業領域市場準入,營造公平競爭環境,不得對社會資本設置歧視性障礙,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方式發展生產性服務業 |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 |
2 | 進一步減少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前置審批和資質認定項目,由先證后照改為先照后證,加快落實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 工商總局、中央編辦會同有關部門 |
3 | 加快研究制定服務業進一步擴大開放的政策措施,對已經明確的擴大開放要求,要抓緊落實配套措施 |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 |
4 | 進一步提高生產性服務業境外投資的便利化程度 | 發展改革委、商務部會同有關部門 |
5 | 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通關試點建設 | 海關總署、發展改革委、商務部、質檢總局會同有關部門 |
6 | 盡快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擴大到服務業全領域。根據生產性服務業產業融合度高的特點,完善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的稅收政策 | 財政部、稅務總局 |
7 | 研究適時擴大生產性服務業服務產品出口退稅政策范圍,制定產品退稅目錄和具體管理辦法 | 財政部、稅務總局、發展改革委 |
8 | 完善政府采購辦法,逐步加大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力度,凡適合社會力量承擔的,都可以通過委托、承包、采購等方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研究制定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性目錄,明確政府購買的服務種類、性質和內容 | 財政部 |
9 | 研究制定利用知識產權質押、倉單質押、信用保險保單質押、股權質押、商業保理等多種方式融資的可行措施 | 人民銀行、銀監會、財政部、保監會、知識產權局、版權局、商務部、工商總局等 |
10 | 支持符合條件的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上市融資、發行債券 | 證監會、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 |
11 | 鼓勵融資性擔保機構擴大生產性服務業企業擔保業務規模 | 銀監會、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等 |
12 | 鼓勵工業企業利用自有工業用地興辦促進企業轉型升級的自營生產性服務業,經依法批準,對提高自有工業用地容積率用于自營生產性服務業的工業企業,可按新用途辦理相關手續 | 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國土資源部 |
13 | 選擇具備條件的城市和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區域,鼓勵通過對城鎮低效用地的改造發展生產性服務業。加強對服務業發展示范區促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與土地利用工作的協同指導 | 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 |
14 | 支持生產性服務業創新團隊培養 | 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
15 | 抓緊研究制定生產性服務業及重點領域統計分類,完善相關統計制度和指標體系,明確各有關部門相關統計任務。建立健全有關部門信息共享機制,逐步形成年度、季度信息發布機制 |
統計局、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有關部門 |
(據中國政府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