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文遠竹)外國人在廣東就業可望實行分級制,招用外國人的職業(工種)將分為鼓勵、限制和禁止三種級別,屬禁止類職業的,一律不允許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這是記者日前從省有關部門對省人大代表建議的答復中獲悉的。
目前,廣東省勞動保障廳正草擬《廣東省就業促進條例(草案)》,提出了分類調控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的管理辦法,即由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每年制訂并向社會公布鼓勵、限制和禁止招用外國人的職業(工種),凡屬鼓勵類職業(工種)招用外國人的,將給予就業許可、出入境等方面的便利;凡屬限制類職業(工種)招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應當繳納就業金,就業金納入當地財政管理,用于開展公共就業服務;屬禁止類職業的,一律不允許用人單位招用外國人。勞動保障部門一經發現擅自聘用外國人的用人單位和非法就業的外國人,即提請公安機關處理。
在粵“三非”外國人逐年增多
在今年初的省“兩會”上,顏湘蓉等省人大代表建議,近年來廣東旅游、居留、就業的外國人日益增多,其中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業等“三非”現象也呈上升勢頭。據有關資料,廣東省發現和查處的“三非”外國人逐年增多,在查處的“三非”外國人中還有部分觸犯刑律構成犯罪。除了一些惡性犯罪外,多數是由于經濟能力不強而從事詐騙、偷、搶等。
因此,省人大代表建議,未取得居留證件的外國人和來中國留學的外國人,未經中國政府主管機關允許不得在中國就業,否則,在終止其就業的同時,可以處1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限期出境,并對私自雇用外國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處罰。
把外國人納入實有人口管理
省公安廳等部門在答復中表示,廣東省各級公安機關要把外國人納入派出所實有人口管理,壓縮違法犯罪外國人的活動和生存空間。年內廣東省將建成集外國人入出境信息,簽證信息,旅業、散居登記信息,案(事)件信息和相關政府部門涉外信息等內容的“廣東省公安涉外綜合信息平臺”,有效整合各警種、部門信息系統涉外信息。
目前,省公安廳已分別與省勞動保障廳、省教育廳、省工商局、省外國專家局簽訂了涵蓋涉外信息共享、基礎數據交換、個案協作、重大決策協商等內容的《涉外事項管理協作機制規定》,并聯合下發全省貫徹執行。今年,省公安廳還將與民政、衛生、文化等部門協商簽訂《涉外事項管理協作機制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