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出通知
人民網北京11月20日電 記者從財政部獲悉,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發出通知,決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在全國統一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項行政事業性收費。此次取消和停征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涉及教育、勞動就業、人才流動、執業資格、工程建設、外貿出口、藥品生產、家禽養殖、農業生產等多個領域,總的減免金額約190億元,其中涉及教育部門的有10項。
這10項被取消和停止征收的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是:義務教育雜費(已于2008年9月1日起停止征收),義務教育借讀費,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學位及文憑認證費,公派出國留學人員報名費和評審費,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費,學位證書工本費,高等學歷文憑工本費,外語、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工本費,國家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工本費,高校保送生綜合能力考試考務費。
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要求,上述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和停止征收后,有關部門和單位依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能或核發證照所需要的經費,由同級財政預算予以保障。其中,財政補助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部門預算予以安排;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經費支出,通過安排其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項目支出予以撥付。各級財政部門應按照上述要求,妥善安排有關部門和單位預算,確保其管理工作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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