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作辦班起糾紛,臺灣籍教授張家麟認為北京大學只管蓋章和收錢,將北大告上法庭,要求北大賠償47萬余元。昨天上午,海淀法院開庭對此案進行了審理。
張家麟曾擔任北大醫學部在職教育培訓中心EMBA高級研修班的特聘教師,也曾擔任過北大培訓中心授課老師。
2007年8月,張家麟與北大培訓中心合作辦班,當年11月,北大培訓中心與張家麟擔任股東的北京華人東瑞健康科技公司簽約,雙方合作舉辦“北京大學變革管理與領導潛能開發高級研修班”。東瑞公司在北大資源東樓租用辦公室,以合作項目組的名義開始招生。
“研修班”開始授課不久,由于師資安排的問題,項目組與北大培訓中心發生嚴重分歧。該研修班只招收了27名學員,隨后的幾個月中,雙方在授課教師安排、教室租用、教學設備使用、合作費用支付以及退還保證金等問題上爭執不斷。
今年2月20日,張家麟將北京大學告上法庭,要求北大賠償47萬余元,并且承擔違約責任。
-庭審焦點
張家麟:北大只管收錢和蓋章
張家麟和他的律師在法庭上指出,整個合作辦班中北大方面所辦的兩件事就是“收錢和蓋章”。
他們說,按照協議,北大應負責學員的入學審查,但北大并沒有盡到這個職責。合同約定雙方對于課程和師資各負一半責,但是北大方面卻對課程及教學不理不問,挑選師資和課程安排也都是由東瑞公司來完成的。張家麟和他的律師說,整個班級的27位學員錄取通知書都是由東瑞公司發放的,北大培訓中心向學員發放結業證書前,沒有對學員進行任何考試,也沒有通過論文答辯等其他形式進行過結業評估。
“按照北大和東瑞公司的利益分成比例,東瑞公司根本沒能力請好老師上課”,張家麟說,由于他是“寧可賠錢也要憑良心辦學,所請的老師沒有縮水”,所以在這次與北大方面的合作辦班中,他賠了不少錢,北大卻掙了幾十萬元。
北大:培訓中心沒有違約
北大培訓中心負責人對于張家麟的指責,曾稱這種培訓班是面對企業管理人士招生的研修班,對學員的入學條件并沒有嚴格的要求。同時,研修班發放的結業證,是對學員學過的課程進行一個客觀的描述,因此不存在需要進行結業考試或論文答辯的問題。
在昨天的法庭上,北大方面的代理人沒有提及這一說法,只是稱北大培訓中心不但盡到了對學員審查和考核的義務,而且也仔細地審核了研修班授課教師?!霸趯徍耸谡n教師時,我們還曾對張家麟本人的課時過多提出過異議”。北大培訓中心稱已全面履行了雙方在協議中約定的義務,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
對于收益分成比例問題,北大方面表示,雙方已經在合同中對利益分成做了明確的約定,這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記者孫思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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