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組部負責人就中央有關部門制定下發
《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答新華社記者問
新華社北京5月24日電(新華社記者譚浩)中組部、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近日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工作的意見》,中組部負責人就有關問題回答了新華社記者的提問。
1、為什么要制定出臺這個《意見》?
答:大學生“村官”工作部署開展兩年以來,各級黨組織及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社會各界廣泛關注,廣大高校畢業生積極響應,總體進展健康有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大學生“村官”聘期為2至3年,2008年選聘、今年到期的大學生“村官”有1.7萬多名,各省2008年前自行選聘的也有3萬多名今年到期。從今年開始,每年都有一批大學生“村官”面臨期滿流動問題。引導期滿大學生“村官”有序流動,是確保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健康持續發展的關鍵,也是為各行各業培養輸送人才的重要環節。為了指導各地做好大學生“村官”期滿流動工作,去年4月,中組部等部門制定下發了《關于建立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長效機制的意見》,明確提出了大學生“村官”聘任期滿后的5條出路,即留任村干部、考錄公務員、自主創業、另行擇業、繼續學習;今年1月,中組部又組織召開全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座談會,專門就大學生“村官”選優、干好、流得動問題進行了研究。在此基礎上,中組部會同中宣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農業部、中國人民銀行、國家林業局、國務院扶貧辦、團中央、全國婦聯等部門,制定出臺了《意見》,進一步明確了“5條出路”的相關政策、規定和要求。
2、大學生“村官”是否可以擔任村“兩委”負責人?待遇如何?
答:《意見》規定,鼓勵在實際工作中表現優秀、黨員群眾認可的黨員大學生“村官”,通過黨員推薦、群眾推薦和鄉鎮黨委推薦等方式,參加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選舉。到村任職工作一年以上的優秀大學生“村官”,可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參加村委會主任、副主任選舉。對留任村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的,任職期間繼續納入大學生“村官”名額,保留大學生“村官”工作、生活補貼,同時可享受同級村干部補貼。
3、大學生“村官”到期后可以續聘嗎?
答:聘用期滿、聘期考核稱職的大學生“村官”,本人提出續聘申請,經鄉鎮黨委初審,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可簽訂續聘合同繼續留村工作,享受大學生“村官”待遇。續聘的大學生“村官”納入當年大學生“村官”選聘計劃。各地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確定大學生“村官”續聘次數和期限。
4、對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考試有哪些規定?
答:大學生“村官”參加公務員招考,主要有兩個方面的規定:一是可參加面向社會統一組織的公務員招考,聘用期滿且考核稱職的享受有關優惠政策。二是大學生“村官”聘用期滿、考核稱職,并經縣級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推薦同意的,可參加面向大學生“村官”組織的公務員招考。此外,大學生“村官”在村任職2年以上,具備“選調生”條件和資格的,經組織推薦,還可參加“選調生”統一招考。“選調生”主要從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大學生“村官”及其他到基層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中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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