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武漢7月29日電(劉莉莉)《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8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湖北省將擴大就業作為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優先目標,將失業人員、農民工、大學生就業列入重點扶持對象。
29日召開的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介紹,《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共分10章、61條,主要涵蓋了就業促進、創業扶持等10個方面內容。條例首次將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成員、畢業一年以上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列入困難人員范圍。
據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廳長邵漢生介紹,老工業基地、農業大省、教育大省三大特點決定了湖北就業工作的基本省情。在計劃經濟時代,湖北省形成一大批國有企業,在社會經濟的改革轉型期,導致一大批工人下崗,其中,國有企業有100多萬;同時,農業大省的現狀,使得現有1000多萬農村富余勞動力需要轉移就業;湖北每年30多萬高校畢業生中,80%待就業。勞動關系供大于求的現狀,將會在一段時間內持續。大齡無技能就業困難群體及新生代勞動力的求職與用工間的矛盾,是目前湖北省就業工作存在的兩大難點。
《條例》明確了鼓勵、支持、引導高校(中專)畢業生自謀職業或自主創業、到城鄉基層、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的相關政策和措施。邵漢生表示,政府將規劃建設一批公租房和廉租房,引導企業提高安全生產和改善企業文化,配合市場對勞動力價位進行調整;對大齡無技能群體采取了就業援助特別行動,并將于年內集中開發10萬工薪崗位,同時加大對沿海企業用工宣傳。
為更好促進就業,湖北每年撥付1.5%的地方財政預算,外加中央轉移支付25億元人民幣用于就業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職業介紹、創業培訓、補貼等項目。2009年,湖北省投入18億元人民幣用于小額擔保貸款,支持幾十萬人就業,幾萬人創業。
此前,河南、陜西、山東等省份已先后實施當地就業促進條例。《湖北省就業促進條例》于2010年5月27日由湖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其審議過程采取“網上直播”形式曾在社會上產生影響,在國內尚屬首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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