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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丟了,保險員工雙份賠
一位姓何的離職員工告訴記者,最讓他們無法接受的是“連坐”賠償,要店員既賣貨又當保安,商店只要丟了一件商品,所有人都要連帶賠償。員工們出示的丟失事故報告顯示,僅2009年到2011年8月,深圳古馳店鋪共發生15宗16件商品丟失,總計金額近7萬元,這些金額全是從全體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而據一位已經離職的古馳公司中國高層領導透露,古馳為自己的每件商品都購買了保險,古馳將從丟失的商品處獲得雙份賠償。“丟一件,賺一件,丟得越多賺得越多。”
勞動仲裁或為最佳路徑
“雙方提出的證據確實存在爭議,最好的解決途徑是申請勞動仲裁。”深圳羅湖區人力資源局勞動監察中隊中隊長王麗君表示,“調查中,我們發現雙方各執一詞,員工不認同企業提供的考勤記錄,企業也不承認有拖欠加班費的情況,由于證據不足,我們也不能認定企業違規,難以做出處罰決定。”
對于“綜合工時”的適用性及合法性問題,羅湖人力資源局法制科負責人馬驛解釋稱,當前的司法解釋未明確規定在上海審批的“綜合工時”能否在深圳適用。對于丟失貨品的賠償問題,馬驛明確表示,只有在明確員工對丟失物品存在責任的情況下,公司才有權對員工進行相應的扣罰,“如果丟失貨品當天,員工不在場還要受罰,這顯然是違規的”。
王麗君表示,GUCCI深圳旗艦店員工大部分屬于勞務派遣,勞動關系隸屬于地處深圳南山區的南油外服公司。員工工資由上海總部發放,用工關系則在深圳羅湖。此前,監察大隊曾試圖聯系企業負責人和員工調解,“但每次都是律師來見面,溝通效果非常差”。
王麗君稱,深圳方面查不到GUCCI的工商登記和注冊信息。“如果在轄區內沒有登記信息,我們日常的監管也非常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