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10日說,自去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以來,中國共發生130多起與水有關的污染事故,達到平均每兩至三天一起。
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10日說,自去年松花江水污染事故以來,中國共發生130多起與水有關的污染事故,達到平均每兩至三天一起。潘岳是在此間召開的“2006年中國企業高峰會”上做上述表示的。去年11月13日,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爆炸事故,爆炸導致苯類污染物流入松花江,造成水質污染。
潘岳表示,當前中國水污染事故頻發和相關產業企業布局不合理有關。以石油石化企業為例,中國2萬多家石化企業大部分設在水邊,其中1萬家在長江流域,4000家在黃河流域,還有2000家在飲水源地和人口稠密地區。
他指出,這主要因為過去布局和設廠時,對環保因素和當地承載能力考慮不夠。在地方發展過于關注GDP的前提下,環境高發期就不可避免地來臨了。潘岳說,中國目前正在制訂規劃環評制度,以期對產業規劃、區域規劃,以及流域內企業的設立做出合理的布局和安排。
他同時表示,環保總局強調污染事故的信息披露制度,保證事故發生后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第一時間向公眾披露,同時第一時間派出工作組直接奔赴事故現場幫助地方政府處理事故,并對事故責任人嚴懲不貸。(記者安蓓 王優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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