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總局副局長潘岳在11月3日舉行的“戰略環評在中國”國際研討會上說
造成中國環境問題的原因很多,但最嚴重的還是缺乏規劃的結構布局,帶來巨大的環境安全隱患。實際上,這幾年我們的規劃環評是在“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情況下艱難前行的。主要阻力來自于利益沖突,因為規劃環評所注重的長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與“重審批輕規劃”的部門利益和“短平快出業績”的地方利益相沖突
如今,造成中國環境問題的原因很多,比如有的地方一切以單純GDP增長為標準的不正確發展觀;比如沒有一套環境責任追究與考核評價制度;比如條塊分割不統一的環境監管體制;比如沒有一套實現環境經濟雙贏的政策體系等等。但最嚴重的還是缺乏規劃的結構布局問題,帶來了巨大的環境安全隱患。
我國75家重點鋼鐵企業中有26家建在直轄市或省會城市,34家建在百萬人口以上的大城市,重工業發展與大城市群眾生存質量的矛盾已經凸顯;在太湖流域,以無錫市為例,每平方公里就有10家工業企業,污染物的排放總量已經超過了當地的環境容量;內蒙古鄂爾多斯一個市就有4個相同功能的煤化工基地,而周邊陜西、寧夏等地還正在建設若干個功能完全重復的煤化工基地……我們所面臨的環境問題是產業和區域發展的布局結構性問題,其根源在發展決策層面。
大家會問,這些還不是你們環保局批的?沒錯,是我們批的,因為我們只有項目環評審批權,而報上來的每個項目都符合環保條件,但擠在一個區域合不合理,當地的生態環境能否承載得了,這就需要作整個區域的環評。這需要以環保要求審查該區域的工業與城市規劃,這便是規劃環評,而我們沒有這個權。
從目前看,在中國規劃環評確實面臨著非常大的阻力,可以說是步履維艱。主要阻力來自于利益沖突,因為規劃環評所注重的長期利益、全局利益,往往與“重審批輕規劃”的部門利益和“短平快出業績”的地方利益相沖突,致使兩年來很多地區和部門對這項工作不支持,并以種種理由逃避開展規劃環評的責任。但是日益嚴重的環境資源問題又不容許等到條件成熟了再開展規劃環評,只能抓緊推進這項工作。實際上,這幾年中國的規劃環評是在“前有堵截,后有追兵”的情況下,艱難前行的。
《規劃環評條例》本來預計今年八九月份出臺,但由于各種原因,各方還有很多不同意見,現在推遲了,正在緊張的協調之中。我們想再一次強調,出臺《條例》不是環保部門的擴權,而是一種理念,科學發展的理念。(本報記者 孫秀艷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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