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燒發電廠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區新建。昨日,環保部、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下發通知,要求加強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等發電項目的環保管理。
兩部委要求,垃圾焚燒發電廠等生物質發電項目一般不得在城市建成區中新建。同時,還應根據惡臭等污染物排放情況,明確合理的防護距離。作為與周圍居民區以及學校、醫院等公共設施的控制間距,新改擴建項目的防護距離不得小于300米。
在排放標準方面,這類發電項目必須確保煙氣中的二氧化硫等酸性氣體及其他常規煙氣污染物達到國家標準;對二惡英排放濃度則參照執行歐盟的標準。
環保部還要求,對于這些發電項目的環評,應增加公眾參與的透明度,適當組織座談會、交流會使公眾與相關人員進行溝通交流。對于環境敏感、爭議較大的項目,地方政府負責對公眾的解釋工作,必要時召開聽證會。 (馬力)
- 名詞解釋
城市建成區 城市行政區內實際已成片開發建設、市政公用設施和公共設施基本具備的地區。據了解,建成區的具體劃定,由各地政府自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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