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垃圾處理廠已經填埋了兩年垃圾,卻因防滲、雨污分流等環保措施不配套而存在嚴重的污染隱患。周邊居民向各級環保部門投訴,驚動了環境保護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3月30日,省環保局在給環保部的報告中表示,衛生防護距離內的119戶居民年底前必須搬遷。
桐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廠位于桐城市南演辦事處蔡店村,由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建設和管理。該廠采用填埋處理方式,占地230畝,其中一期(至2010年)設計日填埋處理垃圾315噸,二期(至2022年)設計日填埋處理垃圾490噸。據了解,該廠于2007年3月開始填埋生活垃圾。但是,該廠投入使用前未按環境影響報告書及批復要求建設防滲、雨污分流、導氣處理等主體工程及部分附屬工程,存在嚴重污染隱患,直接威脅附近居民的生活。
周邊百姓開始向各級環保部門投訴,甚至將污染情況向環保部環境應急與事故調查中心舉報。接群眾舉報后,省環保局檢查組于3月6日專程赴現場檢查。環保執法人員發現,垃圾處理廠的污水集中處理站雖然基本建成,但沒有投入使用,污水直接排放。另外,對土壤生態有危害的垃圾滲濾液也使用無防滲漏措施的坑塘存貯,衛生防護距離內的119戶居民更是沒有搬遷。
針對檢查發現的問題,省環保局已經下文責成安慶市環保局責令該垃圾處理廠限期整改。3月30日,在給環保部的報告中,省環保局表示,今年4月30日前,污水處理工程必須投入使用,并落實環保“三同時”制度,限2009年底前完成垃圾滲濾液防滲、廠區雨污分流等主體工程和其它附屬工程的建設,同時完成防護區內居民的搬遷工作。(陳菓 項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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