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實施以來,吉林省以構筑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體系、立法建制、深化環境監管、整體推進松花江治理項目為主要支撐手段,全面落實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規劃各項內容,取得了階段性成果。
有備無患,構建污染防控體系
吉林省以防范突發環境事件為突破口,在松花江流域長春、吉林、松原等主要城市層層建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系統。由于吉林市位于松花江上游,全市有103套大型化工生產裝置以及眾多與化工企業配套的下游廠家,化學危險品、危險廢棄物種類繁多,存在較大環境風險,一旦發生水污染事件,就會威脅沿江近千萬人口的環境安全并產生國際問題。
為此,吉林省將吉林市列為建設污染防控體系重點城市。通過環境風險評估,吉林市確定重點環境風險企業33家、一般環境風險企業25家、縣區環境風險企業48家,確定重點風險因子273個,確定主要環境敏感點、敏感區域57個。在此基礎上,建立了以《吉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為總綱,以縣區應急預案、應急監測預案、重點企業應急預案、應急指揮操作規程等為支撐的應急預案體系。在企業則建立并完善車間、企業、區(流)域三級應急防控體系。主要內容是在裝置區設置圍欄,在松花江所有9條二級支流預先選定適合采取污染防控工程措施的控制斷面,并制定了污染防控技術方案。對一批環境隱患較大的生產裝置,吉林市采取了關閉措施,即便是年創匯數千萬美元的生產線也在關閉之列。
目前,吉林市重點工業企業已建成圍堰兩萬延米、事故緩沖池10座、永久攔污壩兩座。吉林市還建成了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庫,存放活性炭40噸、圍油欄1000延米、化學藥品10余噸以及大量工程配套物資等。
立法建制,有力保障規劃實施
吉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吉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王珉要求,對松花江流域要死看嚴守,確保出境水質達到標準。省長韓長賦強調,松花江是我們的母親河,搞好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關系全局,吉林省責無旁貸。
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視,催生了一批與之相配套的法規、制度。去年,吉林省人大常委會通過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成為國家水污染防治法修訂出臺后首個頒布實施的地方水污染防治法規?!皸l例”對強化環保部門權限、在線裝置管理等方面做了明晰、剛性規定,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隨后,吉林省成立了以省環境保護廳為牽頭單位的松花江流域污染防治項目推進組,加快推進松花江等流域污染治理項目。吉林省還開展了松花江市、州斷面水質考核工作,落實水環境目標要求和市、州政府的水污染防治責任,依據定期公布的水質情況,實行專項考核,強化政府問責制。
嚴格監管,把好環境準入關口
近兩年來,吉林省每年都會開展兩次大規模松花江流域污染專項整治行動,對松花江流域實行拉網式排查,僅去年全省就出動環境執法人員2.4萬人次,檢查企業6700余家,責令停產治理59家,限期整改793家,取締關閉172家,掛牌督辦77家,對269家企業實施了行政處罰,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環境違法問題。此外,按照去年哈爾濱部際聯席會議提出的“753”專項行動要求,吉林省對伊通河、飲馬河、海龍水庫開展了專項整治。
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上,吉林省嚴把環境準入關口,對向松花江流域排放一類污染物的項目一律不批,對松花江流域新增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建設項目實行前置審批制度,去年全省共拒批了39個不符合規定的建設項目。
集中投入,整體推進規劃項目
吉林省列入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的項目共86個,總投資50多億元。去年項目建設進展順利,實現了全部開工、同步建設的目標。截至目前,已完工35個,在建51個。
隨著一批環境基礎設施的建成,吉林省松花江段水質有了令人欣喜的變化。目前,全省境內松花江水系水質總體保持穩定,干流水質全部達到Ⅳ類以上標準,出省境松花江干流斷面均穩定保持Ⅲ類水質。全省松花江流域內主要城市飲用水水源地水質也穩定達到Ⅲ類標準。
記者日前從吉林省松花江等流域污染治理項目推進組辦公室了解到,吉林省在全面實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規劃基礎上,提出了“打捆項目、整體推進、綜合整治、集中投入、集中建設”的思路,制定了《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綜合防治工程實施計劃》,共謀劃五大類綜合治理項目。省政府要求各部門創新流域污染治理模式,全力推進污染治理打捆項目盡快落實,促進松花江水質進一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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