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在市環保局進行的民主評議政風行風在線訪談活動中,市民提得最多的就是“光污染”。市環保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目前我國尚無相關法規來制約這種“光污染”,也沒有像處理噪聲污染那樣的界定標準,所以就很難對這類投訴作處理。 晚報記者 孫娟
現場一 城市霓虹燈讓人難眠
為此,記者對市區部分地段進行了實地探訪,發現這種“光污染”確實給市民的生活帶來了很大影響。一位住在經三路附近的市民反映,他家前面就是某公司大樓,樓上的夜景燈在晚上的時候特別亮,睡覺時如果想開個窗戶通風,燈光閃爍可直接照射至他家房間,非常刺眼,令他無法入眠,如今不得不將窗簾遮得嚴嚴實實。
記者在金水路、秦嶺路、城東路等繁華路段附近看到,許多大樓都安裝了巨型的廣告霓虹燈,霓虹燈不停變換著紅色、黃色、綠色,牌子上寫著“網吧”“臺球”“KTV”等字樣。有的霓虹燈牌正好裝在商住樓下面三層,而三層以上就是居民用房,霓虹燈的上方緊貼居民房間,閃爍的光線還可以射到對面居民樓的玻璃上,小區居民樓窗戶玻璃在燈光的反射作用下,出現白花花的一片。
現場二 電子屏幕成城市新“污染”
最近,鄭州市黃金地段上接連安裝了幾塊新穎的室外大型LED顯示屏,給城市增添了時尚與繁華,但同時也頻頻“閃”了過往行人尤其是駕車人的眼睛,為交通帶來了安全隱患。記者注意到,這幾處大屏幕無一例外安在十字路口。
家住鄭東新區的代先生說,每次開車經過曼哈頓廣場時,總感覺大屏幕發出的亮光太刺眼,影響開車視線,有時開車也會不自覺分神看了幾眼。而常常步行的劉女士則說,過馬路時忍不住看了一眼大屏幕上播放的廣告,由于行走速度過慢,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走到快車道上。
市環保局:“光污染”無法監管
面對此類擾民的“不速之光”該如何治理呢?市環保局政策法規處副處長劉洪濤表示,“光污染”是現在提的一個新概念,現在環保部門每年都會接到光污染的投訴,應該說環保局已經關注到這一方面的問題,但目前我國還沒有對光污染治理有一個明確的法律法規,為此現在處理還缺乏一定的執法依據,處理這類投訴很難。
“將來會針對光污染問題積極地向上級部門協調,群眾反映的問題我們也會積極地協調,通過雙方協商或者部門出面協調解決,減少擾民行為,并看有沒有相關的處理辦法。”劉洪濤說。
他山之石
國內外一些大城市現在已經把戶外大電子屏安置在了廣場等開闊區域,比如上海市的LED大都安置在沿江區域。
2008年4月,北京市開始施行《北京市戶外電子顯示屏設置規范》,其中明確規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戶外電子顯示屏的設置進行交通安全評價。還規定了主干道兩側顯示屏不得播放活動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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