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原標題:學者聚焦:破解中國食品安全之道
??????? ——“食品安全治理·江南論壇”側記
近日,為響應習近平總書記號召,“共同為改革想招,一起為改革發力”,為努力破解食品安全難題,江南大學江蘇省食品安全研究基地、上海自然之友生態保護協會在無錫聯合舉辦了“食品安全治理·江南論壇”。
與會學者以今年7月曝光的我國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有組織實施違法生產經營食品事件為案例,建言獻策,合力探討破解中國食品安全之難題。
馮中越:聲譽機制是市場治理的首要形式
在題為《社會共治中注重市場治理——聲譽機制的建設,破解中國食品安全難題的思路和方案》的演講中,北京工商大學食品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員馮中越指出——
福喜事件的發生,再次反映了我國當前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的缺陷與不足。國內外食品安全監管的理論與實踐證明,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是由企業治理(包括內部人舉報)、市場治理、政府監管、公眾治理(風險交流)四位一體組成。其中,市場治理理應起著主要作用,而聲譽機制是市場治理的首要形式。
馮中越認為,市場不但有一只看不見的手,還有一雙隱形的眼睛——聲譽機制。從長期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生存下來的企業,都是聲譽良好的企業。品牌就是一個聲譽機制,承載著一系列連帶責任。有了連帶責任,才能建立信任。在企業內部,承擔連帶責任更精細,經理就是對所有員工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有能力承擔這種連帶責任的,才是品牌企業。一個企業有多大的能力承擔責任,就有多大的市場利潤空間。
因此,他分析說,聲譽是市場發揮作用的重要環節:一方面,擁有聲譽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業績;另一方面,在食品安全事件發生后,已有聲譽能夠降低依法經營的食品企業所遭受的市場風險,即建立并保持聲譽可以作為食品企業規避風險的有效戰略。
為此,他建議,建立食品行業專門的聲譽管理機構,整合現有聲譽機制,形成食品行業專有的聲譽分級機制。
吳林海:加快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的轉型
“中國食品安全風險面臨的基本矛盾是:分散化、小規模的生產經營方式與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食品安全消費之間的矛盾。”如何從根本上解決這一矛盾?
江南大學江蘇食品安全研究基地首席專家吳林海教授,在發言中首先肯定:福喜事件的發生,并沒有改變也不可能改變目前我國食品安全“總體穩定、趨勢向好”的基本格局與未來走勢。
但他同時表示,福喜事件的發生,是我國經濟社會長期發展中復雜矛盾再次集中暴露的結果,是社會誠信體系失衡的體現。
他指出,構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微觀的基礎是,生產經營方式的根本性改變,與此同時,努力增強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的社會責任,防范類似于福喜事件的再次發生,將是一個非常艱巨與復雜的過程,可能需要相當長的時間。
吳林海認為,防范食品安全風險的基本路徑是,加快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的轉型,真正形成企業、政府、消費者與社會組織等共同參與,各司其職的社會共治格局,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相對有限的政府監管力量與相對無限的監管對象”之間的矛盾。
郭準: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刻不容緩
近年來,為了解決食品安全問題,我國相關部門采取了很多措施,但在食品安全方面依然問題不少。原因何在?
上海自然之友生態保護協會年輕的食品安全志愿者郭準,在發言中對食品安全的“信息不對稱”現象進行了分析,指出這是食品安全事故頻出的根源所在,而解決信息不對稱的唯一有效方法是提高食品安全透明度。
他說,通過提升面向食品安全的食品供應鏈透明度、通過借鑒美國吹哨人制度,制定我國食品企業內部監管機制,不但可以有效地防止類似”雙匯瘦肉精事件”、“光明乳業事件”、“福喜過期肉”這類嚴重危害社會大眾的生命健康安全事件的再次發生,還可以在此基礎上保障企業的信譽、品牌價值和長期健康發展。
他表示,雖然我國目前已經頒布了許多有關食品安全監管的法律法規,但對于我國小作坊式的食品生產加工行業難以有效地發揮其應有的監督職能,因此可以借鑒國外的經驗,結合我國的國情制定并不斷完善食品企業內部監管機制。
郭準強調,在加強食品安全內部監管的同時,還須加強人們的法治教育,只有人們的社會道德責任感以及法律意識達到足夠高的水平,才能從源頭上杜絕類似 “福喜過期肉”等嚴重危害社會大眾生命健康安全事件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