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系QDII閘門再度放寬。
9月5日,中國銀監會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有關規定的通知》(銀監辦發[2007]197號文,下稱197號文),197號文以特急文件形式下發到各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繼114號文(即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調整商業銀行代客境外理財業務境外投資范圍的通知》)允許銀行系QDII投資境外股票之后,197號文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發行直接投資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財產品,單一客戶起點銷售金額由3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調整為1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
這意味著境內中小投資者可借助QDII新政,更大程度地參與境外證券投資活動。8月31日,國家外匯管理局還分別核準中國農業銀行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代客境外理財項下投資購匯額度各5億美元,似乎為閘門放寬儲備了彈藥。
寬出慎投
此前,114號文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發行投資于境外股票的代客境外理財產品時,單一客戶起點銷售金額不得低于3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幣)。近日,市場盛傳商業銀行QDII單一客戶投資門檻有望降低。如今看來,傳聞并非空穴來風。
197號文將代客境外理財產品單一客戶起點調整為10萬元人民幣。如此一來,"商業銀行QDII產品的銷售面更大,而此前30萬元人民幣的門檻自然過濾掉很多客戶。"一位外資法人銀行人士表示。
而一位業內人士猜測,考慮到港股直通車對QDII、A股、外匯儲備等方方面面的影響,管理層可能會采取一種反向操作,即在下調QDII投資門檻的同時,上調港股直通車的投資門檻額度。而目前市場流傳的港股直通車投資門檻是30萬元人民幣。
"中小投資者可以借助QDII的專業化投資渠道,而風險承受能力強的投資者可通過港股直通車參與境外證券市場投資。"一位股份制銀行產品經理如是說。
銀監會197號文放寬門檻的同時,更強調審慎投資。
197號文對銀行QDII投資范圍進一步細化,規定商業銀行發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不得投資于不動產、房地產抵押按揭、貴金屬和實物商品。
"由于海外市場貴金屬和不動產價格上升較快,監管部門出臺這樣的政策,強調和提示市場風險,以降低投資風險。"前述外資銀行人士表示,因為有較為成熟的風險對沖機制,排除新興市場波動,境外市場股票和股指的走勢較為穩健。
受美國次按風波影響,銀監會還規定,商業銀行發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投資于資產支持證券及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的資金總額不得超過單只產品總資產凈值的10%。
過濾風險
"總體感覺,細化后的QDII新政,在資金運作方面將更為穩健。"上述外資行人士如是說,由于第一波QDII產品表現不盡如人意,而第二波閘門的口子開得更大,所以對風險控制方面要求更為穩健和嚴格。
相比114號文,197號文在避免投資集中度風險、操作風險、市場風險和信用風險等方面有了更為細致的規定。
114號文曾規定,商業銀行開辦代客境外理財業務時,運用掉期、遠期等金融市場上流通的衍生金融工具應僅限于規避風險目的,嚴禁用于投機或放大交易。
而197號文第四條則明確規定,商業銀行發行投資于境外基金的代客境外理財產品,應按照審慎原則和風險分散化原則,投資組合中盡量包含不同地域、資產類別和投資風格的境外基金,避免投資集中度風險。
同時銀監會強調,商業銀行發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杠桿放大交易",包括以放大交易為目的借入現金,利用融資購買證券,參與未持有基礎資產的賣空交易,以及中國銀監會認定的其他行為。
前述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在市場行情向好的前提下,采用杠桿放大交易"也是較為常見的";受利潤最大化的驅動,商業銀行可以從交易對手或海外市場再融資,采取類似于保證金的方式,放大交易,目的是提高產品回報率。
"但這取決于銀行對市場的把握能力,一旦方向判斷錯誤,放大交易的同時也放大了風險和損失,銀監會的規定是提醒商業銀行注重風險控制。"上述業內人士直言。
同時,通知還規定,商業銀行發行代客境外理財產品,可參與證券借貸交易,但應滿足兩個條件,即所有參與交易的對手應當具有國際公認信用評級機構A級以上評級;確保采取市值計價制度調整后的擔保物市值不低于借出證券市值的102%。
該則規定是為了控制兩類風險,"一方面,證券價格是浮動的,存在市場風險;另一方面,交易對手以及擔保物(如債券)也存在信用風險。"上述資金部人士告訴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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