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債走向市場化的腳步越來越快了。
消息人士透露,銀監會近日對銀行為企業債擔保“限行”,通知已發給工、農、中、建、交五家銀行。分析人士認為,這一新政策將迫使企業丟棄擔保這副“拐杖”,走向信用定價、市場化發行的道路。
“企業發債,銀行作保”是我國企業債市場的一大弊端。目前市場上245只未到期的企業債里,僅有三峽債、中信債等7只為無擔保企業債,其余絕大多數企業債都是由銀行提供不可撤銷連帶責任擔保。
銀行為企業債擔保的結果是,企業債的信用風險淡化,發行利率中幾乎體現不出信用利差,同時期發行價出現“一刀切”的傾向。目前企業債的信用評級嚴重趨同,98%為AAA級,這在很多國際投資者看來簡直不可理解。
由于是銀行擔保,投資企業債與買金融債一樣安全。因此企業債一點也不愁賣,成了市場上的“香餑餑”。一到企業債發行時,各類機構千方百計上門爭取一些額度,主承銷商經常是應接不暇。一二級市場利率相差很大,從發行到上市的間隔時間又往往很長,于是出現了“關系戶”可以無風險套利的一級半市場。
這種狀況對大企業、大公司來說利大于弊,降低了發行成本,又能高效地融資。對大機構來說也很有利,可以憑借實力在一級市場多拿一些“籌碼”。但對于中小企業來說,要發行企業債就太難了,銀行往往不愿為這樣的企業提供全額不可撤銷擔保。真正想投資卻擠不進一級市場的小機構,也只能在一級半、二級市場上多付出成本才能買到企業債。資源、資金的配置被扭曲。
那么,企業債發行時為什么一定要銀行擔保呢?分析人士表示,這一方面是由于企業債發展初期極不規范,如在1992年曾經爆發過大范圍的信用危機,各方對此都心有余悸。另一方面是由于受到機構投資企業債方面的限制。
發改委官員表示,今年以來下了很多功夫推動企業債放棄擔保。但由于目前保監會對于保險機構投資無擔保企業債并未“開閘”,保險機構不能投資無擔保企業債。而企業債多數期限為10年以上,保險機構又是長期債的重要配置者,如果被排除在投資者范圍以外,將大大影響企業債的發行和交易。因此多數企業本身還是希望得到銀行擔保的。
證監會剛發布的《公司債券發行試點辦法》中明確,發行時不強制要求提供擔保。證監會副主席屠光紹也表示,將繼續加強協調,推動保險機構進入公司債市場。
分析人士預計,在企業債和公司債丟掉擔保的“拐杖”以后,發行主體和債券的信用等級將拉開差距,公司債會出現“優劣”之分。全社會完整的企業信用記錄可藉此建立起來。企業將不得不加大信息披露力度,同時也有更大的動力管理和運用募集的資金、改善經營。
對于銀行來說,失去企業債擔保這塊“蛋糕”,短期內擔保業務收入難免會受到影響。目前,大銀行擔保收入約占中間業務收入的3%。但長期來看,隨著公司債規模迅速增大,各種資質的公司都將開始發債,難免良莠不齊,這一政策是有利于化解銀行經營風險的。
從投資機構來說,加強對企業和債券信用分析的意義將更加凸顯。在失去擔保的“屏蔽”后,不排除未來會有個別企業債出現信用危機,債券不能按時兌付。機構的投資分析能力將面臨更大的考驗。
評級機構的作用也將得到強化。業內人士介紹說,國際上的慣例是,發行企業的評級往往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評級公司的資質。國內評級機構必須提高自身水平,一批有公信力、權威的評級機構也將隨之誕生。(王棟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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