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日發布《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提出了今后深化農村金融服務的基本思路:適度放開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限,繼續放寬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和降低監管標準,以及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
報告指出,放開貸款利率上限有利于推進農村金融改革,建立公平、合理的農村金融格局,充分發揮農村信用社支農主力軍的作用;也有利于增加支農資金供應,提高農民貸款的可獲得性。下一步應盡快放開利率限制,適時放開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上限,使金融機構能夠根據自身經營成本和管理能力自主定價,實現利率覆蓋經營風險和成本。
報告稱,今后可適當放寬“只貸不存”類金融機構在信息披露、會計準則、風險控制乃至資本充足等方面的監管標準,降低農村金融服務成本。適度放寬農村金融的準入標準,繼續允許成本低廉、開展簡單業務、能夠維持微利的各類機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可適當優先考慮事實上已經存在多年、并有良好記錄和當地群眾口碑的各類小額貸款組織。
報告認為,應加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農村金融機構市場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的有效運作能發揮存款類金融機構相互間的承保能力,農村金融機構參加存款保險,繳納存款保險費,將有利于保護存款人利益,有利于形成有效的農村金融機構風險化解和市場退出機制。
報告指出,農村金融是我國金融體系中的薄弱環節,仍存在不少困難和問題。一是部分地區還存在金融服務空白;二是農村金融機構定位仍不很明確,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的問題仍較為突出;三是雖然近年來農村金融機構不良貸款率有所下降,相對仍然較高;四是農業保險、信貸抵押擔保、農村信用體系建設以及農村地區的金融生態環境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問題,尚不能完全適應農村金融發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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