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進一步加大涉農信貸投放,引導更多資金投向農村。
三是多方面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要精細化。支持地方政府建立中小企業貸款風險補償基金,完善中小企業信貸風險分擔機制。規范、引導和發揮好民間金融在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支持金融機構發放并購貸款,及時滿足中小企業合理的并購融資需求。擴大中小企業短期融資券試點規模。在銀行間市場加快推出高收益債券和中小企業集合債券。
四是扎實做好就業、助學、災后重建等改善民生類的信貸政策支持工作。
五是鼓勵發展消費信貸,做大做好消費信貸市場。積極研究、制定和落實有利于擴大消費的信貸政策措施,有針對性地培育和鞏固消費信貸增長點,集中推進汽車、住房、家電、教育、旅游等與民生密切相關的產業的信貸消費。引導金融機構加大消費信貸產品創新力度,改進消費信貸業務管理方式。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試點設立消費金融公司。鼓勵和支持各商業銀行與汽車金融公司開展多方面的業務合作,支持符合條件的汽車金融公司發行金融債券,擴大汽車貸款證券化規模,拓寬汽車金融公司融資渠道。
六是落實好房地產信貸政策,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做好對有實力、有信譽的房地產開發企業兼并重組有關企業或項目的融資支持和配套金融服務。支持資信條件較好的房地產企業發行企業債券和開展房地產投資信托基金試點,拓寬房地產企業融資渠道。
七是加大對產業轉移的融資支持,支持過剩產業有序轉移。鼓勵金融機構開展出口信貸業務,靈活運用票據貼現、押匯貸款、對外擔保等方式,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識產權、自主品牌和高附加值的出口拳頭產品,促進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梯度轉移。支持國內有實力的企業開展高新技術領域的跨國并購。提高審批效率,支持境內企業加大對境外的戰略性投資。
八是支持區域經濟協調發展,推進實施區域經濟發展戰略。
九是促進自主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通過參股和提供融資擔保等方式扶持創業投資企業,促進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創業投資發展。
十是加強信貸結構監測評估,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貸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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