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8日電題:創業板投資“無資金門檻”制度設計旨在保護投資者利益
新華網記者趙曉輝、陶俊潔、彭勇
中國證監會8日就創業板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業協會也分別發布配套文件。備受關注的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門檻”問題終于有了明確答案。
創業板投資“無資金門檻” 看重交易經驗
與此前市場的傳言不同,監管層對創業板的投資者并沒有設置資金門檻。實際上,在此次規定當中,“準入”的概念已經淡出,而是突出了“保護投資者利益”的理念。
根據深交所公布的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實施辦法,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交易經驗的自然人投資者可以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交易經驗的具體起算時點,為投資者在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發生首筆股票交易之日。據介紹,絕大部分投資者都將符合這一條件。
規定要求,對于滿足上述條件的投資者,證券公司應當在營業場所現場與其書面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并要求投資者抄錄一段聲明。證券公司經辦人員應見證投資者簽署并簽字確認。風險揭示書簽署兩個交易日后,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可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對暫時達不到兩年交易經驗要求的自然人投資者,監管層也提供了相應的通道,只不過申請開通的程序更為復雜。除上述程序外,投資者還需就自愿承擔市場相關風險抄錄一段特別聲明,而且要證券公司營業部負責人簽字確認。另外,開通交易的時間也由兩個交易日延長到五個交易日。
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建立這一制度的目的不是要限制某類投資者投資于創業板的權利,而是希望投資者真正理解創業板市場風險,審慎做出投資決策,從而達到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目的。
這位負責人說,具有一定交易經驗的投資者,對市場風險的認知程度總體上會高于新入市的投資者。特別是從2007年以來,證券市場經歷了一輪比較完整的市場周期,經歷過此輪周期的投資者大多數具有或即將具有兩年以上投資經驗,對市場風險有較為深刻的感受,其相關投資決策會相對審慎。
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要分三步走
針對如何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問題,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這個流程大致分為三步。
第一步,投資者可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提供的相關渠道,查詢是否符合交易所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要求并自行決定是否向證券公司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第二步,投資者到證券公司營業場所現場提出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的申請。
第三步,在投資者提出申請后,證券公司需要通過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系統核查投資者的交易經驗年限,并詳細了解投資者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風險偏好等基本信息。
如果投資者符合兩年以上交易經驗的基本要求,證券公司需要請投資者閱讀并現場書面簽署風險揭示書,并要求投資者抄錄一段聲明。證券公司經辦人員應見證投資者簽署并簽字確認。風險揭示書簽署兩個交易日后,經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可為投資者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如果投資者暫不符合實施辦法規定的基本要求但堅持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證券公司則按相應規定辦理。
創業板開啟前提前開辦投資交易申請
據了解,目前,創業板市場的籌備仍在有序推進,而由于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必須到營業部柜臺辦理,可能會面臨營業部人員、場地的壓力,需要預留相當的時間供投資者提前辦理開通手續。
為此,證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擬在創業板股票公開發行和上市交易開始前,預留出足夠的時間,供投資者提前辦理相關手續。屆時,深圳證券交易所等相關自律機構還將發布詳細的操作指引,指導證券公司做好投資者相關申請的受理工作。
這位負責人還表示,創業板市場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暫行規定等系列文件征求意見的時間大約為15天,此后將根據意見進行修訂,正式發布大約要到1個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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